宁陵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5号建议的
答 复
马浩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道路洒水水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给居民提供一个宜居的生活环境,县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的环境卫生管理,不断加强我县的清尘环保工作。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因我县的属于贫水地带,近年来水位下降严重,清洁用水应受到保护,洒水车用水为污水处理场处理后的中水,符合相关用水规定,不会造成污染。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县城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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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 武静 7818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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