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
(D411400000000201911300003)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30日,接到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举报材料交办单(第五批D411400000000201911300003)后,我县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责令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宁陵县产业集聚区黄小庄西边有家养猪场,产生的臭味刺鼻难闻。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宁陵县产业集聚区黄小庄养殖户叫葛先敏,女,现年53岁,靠养猪为生,属于家庭散养户。接到群众举报案件后,集聚区、畜牧局、城管局、环保局联合调查组对葛先敏家圈养的18头猪及猪圈和周边进行检查,未发现存放的粪便和臭味刺鼻难闻的情况。据葛先敏介绍,她每天都将产生的约一三轮车的粪便,用自家三轮车清理出村庄,在高速公路北自家的田地里面进行掩埋发酵后还田。
三、处理整改情况
截至12月2日,宁陵县产业集聚区石井村委已通知该养殖户加强猪圈卫生的管理。
四、责任追究情况
无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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