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专题专栏>电子商务进农村专栏>详细内容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支持宁陵电商项目 资金使用”的公示

来源:宁陵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02 15:55:46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宁陵县电商工作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和指导关怀下,取得了良好的成绩:2017年、2020年连续两次成功争创“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宁陵电商工作绩效考评全省第一名,全省电商扶贫现场会在宁陵县召开。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帮扶办2022年支持宁陵电商项目帮扶资金共计100万元,由宁陵县电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2022年下半年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电商普及培训733人

其中:线下培训273人,线上培训460人,总计:73300元(100元/人/天)。

二、互联网营销师(讲师)培训3人,共计:5400元。

    合计:78700元。

特此公示!

 

宁陵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日


终审:宁陵李闯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