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陵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豫扶贫办[2017]129号)和《商丘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商丘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商丘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商扶贫办[2017]56号)等文件精神,截至2022年8月30日宁陵县共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1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208万元
2、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69万元
3、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89万元
4、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宁陵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报备宁陵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报告》(宁农领发[2022] 5号)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1、因素分配法。根据各乡镇已脱贫人口及已脱贫人口目标等。
2、奖励分配法。根据各乡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及扶贫资金发挥效益。
3、实行项目法分配资金。结合各行业部门及各乡镇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申请的项目。
三、宁陵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配表
宁陵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情况表
2022年8月30日
终审:宁陵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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