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230001-nlxzfnlxzfnlxgaj-00000039 | 发布机构: | 宁陵县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28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户籍管理 |
宁陵县公安局户口迁移办理事项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受理部门 | 办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所需材料 |
户口 迁移 | 迁入市(县)内 | 就学落户 | 户籍派出所 或其他户政窗口 | 各地根据当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自行界定。 |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 各地根据当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自行界定。 |
就业落户 | 户籍派出所 或其他户政窗口 | 各地根据当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自行界定。 |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 各地根据当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自行界定。 | ||
居住落户 | 户籍派出所 或其他户政窗口 | 各地根据当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自行界定。 |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 各地根据当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自行界定。 | ||
人才落户等其它落户情况 | 户籍派出所 或其他户政窗口 | 各地根据当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自行界定。 |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 各地根据当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自行界定。 | ||
迁出市(县)外 | 迁往省外 | 户籍派出所 或其他户政窗口 | 公民申请迁出户口,持有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并符合迁出条件的,应当给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 1、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2、准予迁入证明。 | |
省内居民“一站式”迁出 | 户籍派出所 或其他户政窗口 | 省内居民在省内进行户口迁移并符合拟落户地政策。 | 拟迁入地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经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确认,迁入地户政窗口“一站式”办结。 | 各地根据当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自行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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