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4196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1-01-28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宁陵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解读
原文链接: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陵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一、制作背景
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任务和要求,完成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二、主要目标
到2021年2月,我县中心城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工程。
2021年底,所有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全部开工。
2023年底,我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调试完成运行,届时尾水湿地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III类水标准。
三、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建立完善项目库,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
三是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政府主导,住建统筹、部门联动、分工协作、合力推进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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