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4198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1-03-1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关于印发省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解读
原文链接: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省政府工作报告》是省政府向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必须不折不扣推进落实,把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坚决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二、上报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对本单位承担的重点工作进行调度上报,分别于3月20日、5月20日、6月20日、8月20日、9月20日、11月20日、12月20日前向县政府报告落实情况,其中,省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于每月20日前向县政府报告。
三、审计监督
按照省政府要求,审计部门要对省重点工作进行审计监督,各责任单位予以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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