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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230001-nlxzfnlxzf-00002001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9-0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解读

《宁陵县帮扶项目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方案的通知》文字解读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3-09-0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背景和过程

  为进一步加强帮扶项目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完善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长效机制,确保经营性资产持续发挥效益,实现保值增值,保护脱贫村集体和脱贫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关于加强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的相关要求,乡村振兴局进行汇总梳理后,形成了《于印发宁陵县帮扶项目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方案的通知(送审稿)》。现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主要内容

  1.运营管理范畴

  本方案所称经营性资产是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的设施农业、种植、养殖、加工、车间、光伏电站、保鲜库等产业项目形成的经营性资产。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产权村委进行管理。社会帮扶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按出资者意愿可参照本办法管理。

  2.目标任务

  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坚持保值增值、产权清晰、规范运营、经营高效、循环利用、监督到位、管理科学、群众满意的原则,用于脱贫群众增收致富和防返贫、壮大村集体经济。

  3.基本原则

  经营性项目资产运营管理实行“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谁管理;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

  4.经营管理

  (一)帮扶项目经营性资产运营,产权所在村委,村级制定相关方案,采取民主决策、公平竞争等方式确定,依据规定程序确定经营主体,并赋予经营权。

  (二)采取租赁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管理方式,让最善经营的人经营资产,最懂管理的人去管理,降低风险,实现共赢。经营主体包括优先优惠有产业发展能力的脱贫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大户等。同时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和预警机制,根据项目经营主体的风险抵御能力、商业信誉及资产状况等,设置项目预警条件。

  (三)村委与经营者须签订经营协议或合同,确定经营方式、联农带农机制、经营期限、收益分配、风险防控等,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随着产业经营发展壮大,应逐步提高资产收益比例。同时乡(镇)政府与经营者签订监管协议,明确经营者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四)帮扶项目资产经营方式包括集体自营、合作经营、农户承包、租赁、联营、委托经营、股份制、股份合作及独资经营等。经营者要优先选择本地脱贫劳动力,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持续增收防返贫。

  (五)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缴纳承包、租赁、分红和合作经营等费用,收益归村集体所有,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按照现行资产管理制度实施,采取村账乡(镇)管的方式管理。

  (六)经营期限由村委与经营者自主协商确定,合同经营期限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商定续签。

  (七)支持农村集体在确保帮扶项目资产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采取承包、租赁、入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与其他市场法人主体进行合作经营,开发集体资源,盘活集体帮扶项目资产,发展符合本村集体实际的产业,提高集体帮扶项目资产收益。

  (八)经营性资产管护,乡(镇)村级要完善管护方案,明确经营者为管护主体,严格落实责任管护,做好风险防控,确保项目资产保值增值持续发挥效益。

  5.收益分配

以绩效目标导向,突出帮扶带动作用,收益主要用于村公益岗位、小型公益事业、发展产业、补贴补助、临时救助、奖励等,优先用于帮扶监测对象,严禁举债分配。

  6.监管监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三级巡查”制度,防止资产闲置、浪费,对造成项目资产流失损失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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