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当前我省、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我县外防输入压力巨大。根据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五一”节后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安排的通知》(商疫防指办函〔2022〕413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区域开展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5月6日、5月8日、5月10日上午7:00--下午13:00
二、采样对象
宁陵县辖区内所有居民(含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处于集中或居家健康管理期的,不参加此次检测,仍按现行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
三、特别告知
(一)请居民按照乡镇、村、社区、小区、单位的组织安排,携带预登记二维码、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二)请居民在参加核酸采样期间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发生交叉感染。
(三)核酸采样前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
(四)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本次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六)请居民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七)对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健康码一律赋予“黄码”。
宁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终审:宁陵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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