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230001-nlxzfnlxzfnlxcsglj-0000000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内设机构 |
宁陵县城市管理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综合治理、督查督办、网络管理、考核考勤、后勤服务、节能减排等工作;承担有关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
(三)财务股。负责拟订城市公用事业、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和城区河道设施建设、维护等工程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统计、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
(四)市政设施管理股。负责市政行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市管道路、桥涵、排水、路灯亮化、园林绿化、河道等市政基础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市管道路临时占用、挖掘、排水设施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依附市政道路、桥梁同步敷设的地下管线建设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防汛抢险工作;负责全市市政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市政行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和监管工作;负责制定市政设施管理养护行业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贯彻国家有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规范,负责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市政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公用事业管理股(二次供水办公室)。负责城市供水、热力、燃气等工作;会同水利部门指导城市地下水取水和用户用水中的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水质和二次供水监管工作;负责城市供水、热力、燃气的产品质量安全及规范化服务工作;负责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设施改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行业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和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与技术鉴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和监管工作;指导全市供水、热力、燃气的行业管理工作。
(六)市容环卫管理股。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管理标准、作业规范及考评考核、奖惩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的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城市空中管线的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对临时停车场、市场、摊点等影响市容市貌的监管工作;负责对城区内商业占道、城市洗车业和夜间亮化的监管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处理设施日常运营的监管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及“门前三包”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垃圾的清运和处置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市环卫企业资质和特许经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类垃圾处理厂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经审批许可的户外广告设施、门店牌匾标识设置的日常管理和施工质量管理,并负责依法限期拆除未取得审批许可手续或者超出批准使用期限的户外广告设施和门店牌匾标识。
(七)法规宣传股(安全技术科)。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指导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与新闻媒体对接、协调和网络宣传工作;参与行业内安全生产技术鉴定与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行业新技术的研究、推广、应用、开发工作;参与行业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施工图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和技术资料管理工作;指导全市行业安全生产和科学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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