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230001-nlxzfnlxzfnlxcsglj-0000004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对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王朝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区增设垃圾箱”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维护良好市容环境,县城市管理局依据县区主次街道人流量多少的标准设定环境卫生公用设施(垃圾箱、果皮箱),在人流量多的商业街道每30—50米设置一个,一般街道50—100米设置一个。2023年,在县城区已设置“四分类”果皮箱1200个的基础上新增设500个,日常加强巡查维护,及时更换损毁设施、清理垃圾箱体,有效保障了设施完好。
下一步,县城市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分类垃圾箱的精细化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结合气候及人员流动情况,灵活调整保洁人员作业频次及保洁时间,做到“日产日清,地洁箱净”,为创建文明城、卫生城增光添色。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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