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230001-nlxzfnlxzfnlxcsglj-0000005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对县政协第十一届宁陵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3002号提案的答复
刘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宁陵县垃圾综合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建立健全宁陵县全域城乡一体的农村垃圾分类治理体系,有效解决生活垃圾“城乡分治”的局面,根据《商丘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理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体系的通知》(商分办〔2022〕14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2022年7月31日起,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职责由宁陵县委农办移交给宁陵县城市管理局接管。自工作交接以来,县城市管理局与相关部门积极通协调,按照“党建引领、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因地制宜、系统推进”的原则,不断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和措施,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宁陵县现有3家环卫保洁企业,分别为郑州清尘保洁公司、山东银湾保洁公司和万福保洁公司,分别负责中心城区和14个乡镇的生活垃圾管理清运工作,按照农村常住人口2‰的比例,配备垃圾清理、收集、清运人员1750余名;现有垃圾桶2.8万个,“四分类”果皮箱3000个,垃圾中转站12座,2023年,在原有各类垃圾清理、转运车辆89台的基础上,又新增垃圾转运车辆50台,有效提升了垃圾清运转运能力。
县城市管理局常态化做好垃圾清运企业日常监管,一是强化垃圾运输车辆的清洁和摆放。要求作业车辆定时进行清洗,消杀除味,保持车容车貌干净整洁;车辆停放规范有序。二是强化垃圾收运车辆的日常管理。加大收运车辆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垃圾及时清理清运,并根据季节变化调整垃圾清运频次,同时,保证车辆上路不遗撒不滴漏,杜绝二次污染,实现垃圾收运高效、及时、规范、有序。三是强化仪容仪表形象管理。要求清运司机必须统一着装,服装干净整洁。
下一步,县城市管理局将持续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不断完善提升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运行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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