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繁體版
适老版 | 无障碍阅读
智能问答
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县(市、区)政府

中国政府网 河南省政府网 商丘市政府网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4114230001-nlxzfnlxzfnlxwsjkwyh-0000001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部门预算

宁陵县卫健委部门预算

来源:宁陵县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3-12-20 浏览次数: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宁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宁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宁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宁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宁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宁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划;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疗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检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贯彻执行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县级新建公共场所选址和设计的卫生许可工作;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和保健相关产品的广告证明、在互联网上从事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的审核工作。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医疗保健机构从事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人员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工作;负责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婚前医学检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职责、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热能与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工作。


  (五)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参与实施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河南省药品增补目录,监督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县内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


  (八)贯彻落实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核发、校验工作。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制度、机制;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组织拟订全县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全县卫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负责特殊情况的再生育审核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卫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要求,组织卫生对外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五)指导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六)承担全县保健工作宏观指导和在宁陵县召开的国际性、国家、省和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十七)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人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宁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预算单位构成


  宁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设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规划与信息股、法治股、疾病预防控制股(艾滋病防治工作办公室)、医政医管股、基层卫生股、妇幼健康服务股、综合监督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股、宣传与科技教育股、保健局、县中医管理局15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宁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宁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收入总计8169.3万元,支出总计8169.3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6018.66万元,上升279.85%。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本年度安排增加,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加,二是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比例增高,三是政府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宁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收入合计816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169.3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宁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支出合计81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4万元,占5.34%;项目支出7732.9万元,占94.6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宁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8169.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增加6018.66万元,上升279.85%,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本年度安排增加,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加,二是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比例增高,三是政府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宁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1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4万元,占5.34%;项目支出7732.9万元,占94.6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宁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43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97.3万元,占91.0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支出39.1万元,占8.96%,主要包括:办公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宁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5万元。预算数和2022年保持一致。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宁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


  宁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39.1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0.8万元,减少了2%。主要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宁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宁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期末,宁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5月20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