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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230001-nlxzfnlxzfnlxxfj-0000001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机构简介

宁陵县信访局简介

来源:宁陵县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3-12-27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宁陵县委办公室、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陵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办〔2019〕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宁陵县信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职能转变。加强风险研判,切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注重源头预防,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法治建设,健全化解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

第四条  宁陵县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受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为来信、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三)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议。

(四)承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向乡(镇)和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五)协调处理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突发信访事件;对重要信访事项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征集、处理人民群众对本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县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

(七)承担宁陵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县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八)承担宁陵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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