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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所属主题: | 招生信息 |
宁陵县第二实验小学2023秋一年级招生公告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依据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教体基〔2023〕153号);宁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宁教体文〔2023〕14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级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本校学区内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宁陵县第二实验小学招生范围是:县城建设路以南、珠江路以东、张弓路以西、黄山路以北;
(凡不符合划片招生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
三、注册事宜安排
(一)网上上传信息时间为:(8月7日——8月10日下午18:00)
注册步骤:
关注“宁陵县第二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打开左下角“智慧校园”→打开“新生报名”菜单→点击“提交新申请”→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件照片。所上传学生信息要与户口本完全一致,监护人1填写孩子父亲的信息,监护人2填写孩子母亲的信息。(“户籍地址”栏严格按照户口本地址一字不漏,完整填写)
“注册事由”项分为:辖区户口、辖区购房两类情况。打开下拉菜单勾选后,按提示要求上传证件图片,务必保证图片清晰完整、准确详细,凡图片不清晰不完整者不予审核。→审查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
不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请勿网上申请,否则上传的信息直接删除,由此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由监护人(注册人)负责。
(二)家长收到网上初审通过信息后,请于8月12日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学校递交材料进行复审。
所提交材料请自行复印,原件与复印件放在自备的牛皮档案袋内。到校后请听从学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排队。
(三)各注册事由所需提交证件说明
1、具有辖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认定证件有效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入读我校一年级的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儿和身份证;
(2)有效居住证;
(3)工商营业执照(满一年);
(4)用工单位与务工人员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加盖人社局公章),以及用工单位为务工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票据原件和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请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以免耽误孩子入学。
2、监护人(注册人)要对提交的证件及信息负责,学校将与公安局户籍室对接,确认所提交证件的真实性,一旦发现提交虚假材料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由监护人(注册人)负责。
3、2—6年级报名事宜另行通知,请留意我校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五、招生咨询
学校在大门口设有招生咨询处,请在8月10-16日现场咨询。
宁陵县第二实验小学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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