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230001-nlxzfnlxzfnlxfybjy-00000020 | 发布机构: | 宁陵县妇幼保健院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投诉途径 |
宁陵县妇幼保健院关于投诉途径的公示
一、医院投诉途径:
1、电话投诉
2、来访投诉
3、意见箱信件投诉
二、医院投诉方式:
院务公开投诉:0370-3071683
行风建设投诉:0370-3071763
办公室、医务科、监察科为接待受理、协调投诉科室,地点位于妇幼保健院门诊楼3楼。
意见箱地址:妇幼保健院住院楼1楼大厅。
三、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四、处理程序:
1、事发科室在发生此类事件后第一时间向科室主任及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报告;中午、夜间及节假日期间突发纠纷要第一时间向科室主任及总值班报告,对科室隐瞒不报或瞒报、虚报,从而对事件的发展处置造成不良影响的,院方将严肃追责。
2、相关职能科室陪同一起到现场进行处理,医务科要对尸检、药品及液体封存、病历封存、复印等处理程序进行及时配合,现场向患方解答及处置,后续配合相关法律处置流程,必要时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要参与处理。
3、职能科室在接诉后第一时间进行记录,并要求来访人员提供相关的必要材料(如: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病历文书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4、需经相关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程序的纠纷,相关科室及部门要积极应对,准备好过硬的答辩材料,并安排有关人员参加答辩。
5、对于拒不配合走调处程序,演变为医闹的由办公室报警处置。
6、事件结束后,相关科室要跟踪整改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报职能科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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