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繁體版
适老版 | 无障碍阅读
智能问答
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县(市、区)政府

中国政府网 河南省政府网 商丘市政府网

企事业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4114230001-nlxzfnlxzfnlxfybjy-00000020 发布机构: 宁陵县妇幼保健院
文 号: 所属主题: 投诉途径

 宁陵县妇幼保健院关于投诉途径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医院投诉途径:

  1、电话投诉

  2、来访投诉

  3、意见箱信件投诉

  二、医院投诉方式:

  院务公开投诉:0370-3071683

  行风建设投诉:0370-3071763

  办公室、医务科、监察科为接待受理、协调投诉科室,地点位于妇幼保健院门诊楼3楼。

  意见箱地址:妇幼保健院住院楼1楼大厅。

  三、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四、处理程序:

  1、事发科室在发生此类事件后第一时间向科室主任及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报告;中午、夜间及节假日期间突发纠纷要第一时间向科室主任及总值班报告,对科室隐瞒不报或瞒报、虚报,从而对事件的发展处置造成不良影响的,院方将严肃追责。

  2、相关职能科室陪同一起到现场进行处理,医务科要对尸检、药品及液体封存、病历封存、复印等处理程序进行及时配合,现场向患方解答及处置,后续配合相关法律处置流程,必要时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要参与处理。

  3、职能科室在接诉后第一时间进行记录,并要求来访人员提供相关的必要材料(如: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病历文书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4、需经相关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程序的纠纷,相关科室及部门要积极应对,准备好过硬的答辩材料,并安排有关人员参加答辩。

  5、对于拒不配合走调处程序,演变为医闹的由办公室报警处置。

  6、事件结束后,相关科室要跟踪整改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报职能科室存档。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