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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230001-nlxzfnlxzfnlxrmyy-00000028 发布机构:
文 号: 所属主题: 分级诊疗

宁陵县人民医院双向转诊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为加强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及上级医院的医疗技术协作与业务交流,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实现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的工作目标,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逐步建立服务规范,运转有效的双向转诊网络。医院患者下转以乡镇卫生院及周边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逐步扩大到周边区域;上转以市内外三级医院为依托,加强技术协作与交流,达到以患者为中心,提高医院医疗与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双向转诊原则

  (一)患者自愿的原则: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切实当好患者的“参谋”。

  (二)分级诊治的原则:小病、常见病在基层、社区;危急重症在上级医院。

  (三)就近转诊的原则:根据患者病情和医疗机构服务可及性,就近转诊患者,做到方便、快捷。

  (四)针对性和有效性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有选择地将患者转诊到专科、专病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提高患者诊治的有效性。

  (五)无缝式管理的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为患者提供整体性,持续性的医疗服务。

  四、双向转诊临床标准。

  (一)上转标准

  1、本院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6、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下转标准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例。

  3、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5、老年护理病例。

  6、自愿要求转回基层医疗机构者。

  7、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五、双向转诊管理规范

  (一)双向转诊医院应签订双向转诊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转诊的畅通,转诊协议时效自定,过期应再续签。

  (二)双向转诊协调由医务科具体负责,急诊科、门诊部负责上转患者的登记与统计。

  (三)医院应对协作单位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并免费为其培养卫生技术骨干。

  (四)对于在协作单位抢救患者,如需要医院支援,医院在接到邀请后应立即派出医务人员出诊,就地参与抢救。需要转院的患者可直接送医院治疗。协作医院对疑难杂症提出会诊要求者,医院委派相关专家前往会诊,无特殊原因不得推诿。

  (五)先安排住院。

  (六)实行资源共享,以上转来的患者根据病情合理检查,合理诊断,合理治疗,不作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七)患者转诊期间,转诊医生和患者保持联系,以便开展连续性的照顾与服务。

  (八)严格遵循双向转诊临床标准合理转诊患者。

  (九)对于病情较重者转诊应派医护人员护送,或由本院急诊科派急救人员及车辆接送,以确保患者途中安全。

  (十)为转诊患者在就诊流程上提供一定的方便,患者持转诊单无需门诊挂号,由门诊医生初步诊断后,开具住院办理住院手续。对转入的急诊患者,由急诊科出诊后,与住院科室联系。

  (十一)本院对协议单位转来的患者,治疗结束后下转时不提供住院治疗情况,没有下一步治疗,康复计划的,一经核实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六、双向转诊评价。

  探索建立双向转诊工作模式,制定本院的双向转诊实施措施,明确转诊程序,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不定期评定,业务合作协议是否得到有效实施;协议双方医务人员是否知晓,重视;转诊程序是否流畅;是否按规范填写转诊单。在工作中协议单位应不定期沟通,互通有无,不断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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