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支持宁陵电商项目资金使用”的公示
近年来,宁陵县电商工作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和指导关怀下,取得了良好的成绩:2017年、2020年连续两次成功争创“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宁陵电商工作绩效考评全省第一名,全省电商扶贫现场会在宁陵县召开。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帮扶办决定支持宁陵电商项目帮扶资金50万元,由宁陵县电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继续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电商培训1207人共计12.07万元
普及培训:1207人(1207人/100元/天总计12.07万元)
星光传媒宣传视频:1.96万元
以上总计:14.03万元
特此公示!
宁陵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2022年7月22日
终审:宁陵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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