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专题专栏>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详细内容

关于规范各类场所布码扫码验码工作的通知

来源: 宁陵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5-08 08:35:0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河南省内疫情多点暴发,为确保全县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我县将持续利用疫情防控码助力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生活秩序,在充分研判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基础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监督管理,各乡镇落实属地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和宣传力度,压实法人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各类经营场所、重点场所规范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抽调的监督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一旦发现不落实扫码验码等疫情防控措施的,上报属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如发现违规一次,停业整顿3天,违规两次停业整顿5天,违规三次,停业整顿一周,超过三次的,停业整顿一月。

  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自觉服从属地管理,认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本单位人员出入管理、个人防护和扫码测温、场所通风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特别是有分包小区、行政村的单位,要落实值班卡点布码扫码验码工作,发现落实不力的,问责属地乡镇和分包单位双责任。

  三、广大居民要严格落实个人疫情防控责任,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出入各类聚集性场所时主动扫码;非必要不离宁,非必要不跨县(市、区)流动;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四、严格执行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商丘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惩违反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和《商丘市疫情防控30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后果规定》,对在疫情防控中措施落实不到位不遵守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肃追究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五、本通知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宁陵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终审:宁陵李闯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