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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两名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来源:宁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7-13 09:25:05 浏览次数: 【字体:

  

  7月12日16时,宁陵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商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一体化平台推送关于密切接触者赫某某(女)、吕某某(男)的信息。现将密接者7月9日至7月12日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密接者赫某某(女):

  7月10日从郑州乘坐的大巴车20时30分到达宁陵县葛天商贸港,由弟弟赫某某骑电动车接回锦绣花园家中后再无外出。

  7月11日15时赫某某骑电车去宁陵县体育场核酸检测点做核酸,15时30分扫码做核酸去居然之家商场购物。15时51分微信付款离开超市,16时回到锦绣花园家中后再无外出。

  7月12日7时30分赫某某步行去锦绣花园南门做全员核酸。做完核酸后返回家中后再无外出。

  7月12日16时02分,赫某某进行核酸抗原检测结果阴性。

  7月12日17时09分,由负压车转运至避阳山隔离点。

  2.密接者吕某某(男):

  7月11日14时10分从郑州市一附院乘坐赵某驾驶车辆行驶至宁陵县连霍高速路口,扫码下高速,之后车辆直接行驶至宁陵县信陵东路家中。

  19时20分前往其妻子的弟弟关某家中吃饭,期间5人共同进餐,22时10分,关某开车送吕某某回到其家中。12日吕某某一直在家,未外出。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与以上2名密接者有同时空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告;同时,按要求配合辖区政府做好疫情防控措工作,落实7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并做第“1、4、7”天核酸检测。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拨打120转运至发热门诊就诊。如隐瞒不报,一旦造成疫情传播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当前,国内多地疫情散发防控形势异常严峻,防控不能松懈,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不传谣、不信谣,加强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早日建立免疫屏障,有效阻断疫情发生和传播。

  宁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


终审:宁陵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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