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OrganizationCode}-2021-0000283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01-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业管理 |
县民政局、公安局联合执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
为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1月9日,宁陵县民政局联合县公安局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对非法社会组织“宁陵爱心志愿团”进行现场取缔,并向该非法社会组织相关负责人送达取缔决定书。
据了解,该非法社会组织未经县民政局批准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并在互联网上发布活动及会议信息,其信息中包函“公益基金”“捐助资金”等字样。经过调查取证,县民政局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有关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的通知》(中办发[1999]34号)等文件要求,及时对该组织予以取缔。
宁陵县民政局表示,2019年,将继续以"打击非法,服务合法"为指南,落实全面监管、严格监管、常态监管要求,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全县范围执法专项行动,对非法社会组织容易出没的各类展会开展现场监察。力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净化全县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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