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305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0-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
关于召开制定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宁陵县发改委拟于2021年11月中旬组织召开宁陵县制定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和新闻媒体的名额
1、听证会参加人共19人。其中,消费者4人,经营者2人,政府部门、社会组织5人、人大代表4人、政协委员4人;
2、听证会旁听人5人;
3、新闻媒体2人。
二、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经济政策;
3.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客观真实地提出意见;
4.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
6.同意公开姓名、性别、职业等个人信息。
7.保证准时出席听证会。
(二)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和新闻媒体的产生方式
消费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代表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取产生,经营者代表由县城管局推荐,人大代表由县人大推荐产生,政协委员代表由县政协推荐产生,媒体由县发改委邀请产生。
宁陵县发改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5日前接受消费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代表和旁听人员代表报名。
报名方式:1、电话报名:0370-7811757
2.电子邮件报名:将本人基本信息直接发送至nlxfgw@163.com;
3.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县商务中心1519房间
联系人:路丽 联系电话:0370-7811757。
特此公告。
宁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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