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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230001-nlxzfnlxzf-00000486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9-2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政府部门

宁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来源:宁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3-09-28 浏览次数: 【字体:

    职能配置:

  (一)贯彻党和国家、省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指导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组织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五)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多方联动协调机制。

  (六)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我县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

  (七)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全县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组织指导开展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等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全县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负责全县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一)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夯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基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值班值守、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督办查办、安全、保密、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党建、承担全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监督全县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人事财务和规划股: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金管理、内部审计、统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军队转业干部和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政策、安置计划、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配偶、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政策、接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计划外选调工作;负责移交我县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落实队军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职职工相关待遇。

  (四)优抚和褒扬股: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技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人,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烈士褒扬、纪念设施、军人公墓管理保护工作。

  办公地址:宁陵县科技大道东段综合楼1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370-7776889

  负  责  人:陈效栋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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