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nlxzfnlxzf-0000058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2-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宁陵县教育体育局对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4号建议的答复
宁教体文〔2022〕156号 :高 毅
办理结果:A
对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64号建议的答复
张书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22年7月,由县政府统一招标,新招标了餐饮企业,中标企业均为有资质的餐饮企业。餐饮企业按照省市食品安全文件要求,分别建立可视、可感、可知的“透明”中央食堂,新食堂布局更加规范合理,又购买新的不锈钢台架、大型洗消一体机等设施设备,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食堂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具备上岗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按章操作,符合膳食营养标准。食堂从业人员在给学生售饭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标准,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使用售饭工具,禁止佩戴首饰等。
二、进货渠道进一步规范,原料来源全部由餐饮总公司向正规企业采购,规范进货渠道、加强索票索证管理,统一进行农药检测后配送到学校食堂,从源头上保证了食品安全,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食堂完善并严格落实供餐企业食堂食品采购制度、食堂餐厅、环境卫生保洁制度、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制度、学生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晨检制度、食堂食品切配管理制度、食堂食品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饮用水制度、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学生食物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及陪餐制度等,全面提升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在校学生的饮食安全。2022年初,为了更好的监管好学校食堂,印发了《学校食堂校领导陪餐记录台帐》《学校食堂检查整改台帐》《学校食堂日常检查管理评分记录台帐》《学校食堂食材称量台帐》《家长委员会检查记录台帐》等台帐,统一印发、监督填写。并层层签订“学校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应急预案。
三、餐饮公司有国家认证的营养师,为学生配备营养可口的食谱,餐饮公司每周四上报下周带量食谱到教体局食安股,食安股将食谱报分管领导审阅并存档后下发至各中心校,各学校于中心校领取带量食谱之后张贴到餐厅显著位置,由师生对食品数量、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管。食堂从业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操作流程对菜品进行加工,保证了食材的安全。
四、根据国家三部委《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的规定,非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禁止设置小卖部(超市、无人售货机)。寄宿制学校确有需要设置小卖部(超市、无人售货机)的,向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教体局联合市场监管局进行考察,符合规定设置标准的由市场监管局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严格规范经营范围。教体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没有依法取得许可的中小学小卖部(超市、无人售货机),予以取缔。
五、针对学校门口的流动摊点,学校加大对学生的食品安全宣传,禁止学生在校门购买流动摊点食品;再联合市场监管局和城管局进行依法治理,不得在学校门口售卖食品,以保障学生上下学期间的食品安全和交通安全。
六、县教体局成立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中心校校长和县直学校校长任成员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中心校及各学校成立相应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教体局成立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股,中心校校长和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中心校和加工点学校明确一名副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员。依据台帐要求,每天对进入餐厅的肉、菜进行称量并进行登记,负责对各食堂饭菜进行监管。学校制定陪餐制度,每天由校领导及教师排班进行陪餐,对饭菜质量、服务态度进行监管并填写陪餐记录,对食堂做到了有效监管。
非常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强组织、建机制、重指导、抓管理、严督查为工作重心,阳光操作、全力推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使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
2022年9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红伟 139******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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