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nlxzfnlxzf-0000058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2-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宁陵县教育体育局对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5号建议的答复
宁教体文〔2022〕171号 :高 毅
办理结果:A
对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6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赵金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在县城务工、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上学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宁陵县高度重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全面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县政府出台了《宁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陵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2012〕18号),成立了“宁陵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领导组”,建立了各司其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各有关单位在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中的职责。县教体局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城区各中小学校认真做好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和教育教学工作。接收学校按照《义务教育法》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与学生相关管理规定,对就读学生实施教育教学与管理。县公安局负责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管理,全面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登记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办理外来务工人员入学所需证明材料。县人社局负责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依法征缴社会保险,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维权等工作,按需要出具外来务工人员入学所需证明材料。
二、建章立制,保障入学。我县建立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公告制度、入学名单公示制度、入学人员登记制度。县教体局在每年新生入学前,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入学政策,公开报名地点,设立服务电话,便于外来务工农民及时为子女办理入学手续。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要求在城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籍)、有效居住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满一年)或用工单位与务工人员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加盖人事局公章)以及用工单位为务工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票据原件和复印件,向县教体局提出就读申请。县教体局审核确认后,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服务学区或定点学校,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就读。用工单位以及公安、工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为外来务工人员办理上述手续提供便利条件。
三、提高质量,统一管理。城区各接收学校将外来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与城区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并根据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实际情况,完善教学管理办法,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区学生一视同仁。各学校切实加强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的联系,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真正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得来、学得好。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情况实施跟踪管理,避免学生中途辍学。动员和组织教职员工对其进行结对帮扶,随时掌握这些随迁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困难,并尽可能及时帮助解决。同时在学生中开展“手拉手”结对帮扶活动,让随迁学生能够和城区学生一起感受集体生活的快乐和学习的乐趣,在老师、同学们的帮助下健康成长。
四、督查考核,狠抓落实。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和考核奖惩制度。将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作为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完善了工作目标检查考核制度,定期对城区各中小
学校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了年度目标考核,推动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的落实。
2022年9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高涛 0370-7839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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