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nlxzfnlxzf-0000056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2-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宁政函〔2022〕59号 | 所属主题: | 市政协提案办理 |
宁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七次会议第57270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宁政函〔2022〕59号
宁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市政协五届七次会议第57270号提案
协办意见的函
商丘市消防救援支队:
现将市政协五届七次第57270号提案涉及我县相关职能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由于农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防范意识相对薄弱,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面临严峻形式。
一、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加快“一队一中心”建设步伐。各乡(镇)对照“四有”(有营房、有车辆装备、有人员、有经费)标准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按照标准建设消防车库、独立办公场所以及独立营区、设置联动接警席和连接营区监控。已建成的乡(镇)专职消防队保障车辆装备完好,有人员值班执勤,统一纳入全县119指挥调度系统,确保随时拉得出冲得上,切实发挥作用。
(二)突出消防水源建设管理。我县市政消火栓数量不足,且损坏严重,为提高火场供水能力,我县进行专题研究,对损坏的市政消火栓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三)开展乡(镇)消防队培训演练。各乡(镇)每半年至少举行一次培训演练,加强乡(镇)消防队员业务技能,加强对辖区场所的演练,切实发挥基层义务防火队伍作用。
(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通过各种行之有效,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普及防火知识,真正提高农村群众的防火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二、当前的工作难点
一是已建成的部分乡(镇)专职消防队不能达到“四有”要求(有营房、有装备、有人员、有经费),管理不规范。二是乡(镇)市政消火栓建设进度较慢,目前仅有少数乡镇建有市政消火栓,且只分布在乡镇中心街道,不能满足24小时供水。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各乡(镇)落实消防责任,按照政府驻地、各行政村、各自然村的顺序依次推进市政消火栓、消防车取水平台、消防水鹤建设,解决火场供水难题。
(二)进一步加强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培训。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积极开展进家庭、进农村活动,印制家庭防火常识宣传彩页,利用宣传车大屏走进农村播放消防宣传公益短片以及火灾案例,让群众意识到火灾的危害。针对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进行针对性的防火宣传,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拉家常方式讲解家庭防火知识、疏散逃生自救方法、报火警正确方法等常识。
2022年6月16日
(联系人:屈振玉 联系电话:7838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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