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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230001-nlxzfnlxzf-00000529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3-12-25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政协提案办理

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06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宁陵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12-25 浏览次数: 【字体:

 

  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067号提案的答复

  路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综合治理道路交通不规范行为”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交警大队收到您的提案后非常重视,并组织专人进行了专题调研。近年来,由于我县城区内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数量急剧增加,致使城区交通秩序混乱,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日益增加。针对此问题,交警大队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突出宣传,舆论造势到位。一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积极邀请电视台记者报道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对城区秩序治理的关注和支持。通过县委宣传部梨乡宁陵官方微信、微博平台、县电视台及交警大队官方微信、微博平台等媒体发布工作动态同时,利用巡逻车载喇叭反复播放宣传音频,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力度,提升群众安全意识。二是加强固定宣传栏宣传力度。在城区人民路、永乐路等主要道路悬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宣传条幅,在城区车站、医院、银行等人员聚集地张贴《通告》,利用城区清水河广场、永乐路转盘等处大型公益广告电子屏开展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宣传,扩大宣传范围。三是加大专项整治宣传力度。在宣传发动阶段,组织执勤人员在人流、车流集中的路段向过往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突出科学规范,源头治理,完善交通设施。为了尽快完善我县城区交通设施,交警大队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现场办公、研究探讨具体可行的方案并立即整改。一是邀请城市交通管理专家对城区各主要道路停车位施划进行科学论证,提出可行性意见。二是对城区各路口路段交通违法行为电子监控抓拍设备进行规范化设置,保证全部正常使用。三是协调综合执法部门对部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绿化带进行清理整改,增加主要道路护栏,加强物理隔离措施,有效防止行人和电动车随意乱穿马路现象的发生。四是对城区道路标志标线警示标牌进行摸底排查,增设、修复交通安全标志标牌,对城区主要道路标线进行重新施划。

  三、重拳出击,强势有力整治。在整治工作中,交警大队要求民警要坚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方针,集中人员,集中力量,出以重拳,施之重典,强力推进整治行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进一步净化城区交通环境。全体执勤民警充分发扬连续作战、敢打必胜的工作精神,每天对城区人民路、建设路、信陵路、张弓路、新吾路、永乐路等主要干道及其周边地区开展秩序治理,规范通行秩序,严查机动车、非机动车、电动车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车窗抛物、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道维修等违法违规行为。遏制行人不走行人道、横穿马路、乱闯红灯、翻越护栏等不文明行为。对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包括占道维修)的,责令驾驶人立即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依据法律,进行处罚,并强行拖离。电动三轮车等非机动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在车行道上停车滞留,不得在学校门前接送学生、超市购物等占用车道。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法扣留其非机动车。

  最后,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予以监督。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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