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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230058619342-2022-00000286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2-05-1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宁政办〔2022〕39号 所属主题: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情况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宁陵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05-19 浏览次数: 【字体: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宁陵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2022年县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按时完成,按照县政府领导分工和部门职责,现将《2022年宁陵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

  一、制定方案,明确责任

  2022年是新一届政府工作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是县政府向全县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必须不折不扣推进落实,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执行力,把落实《县政府工作报告》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坚决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确保我县经济发展稳步推进。各责任单位要制定重点工作具体落实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逐项明确责任人、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建立机制

  要建立重点项目、城建工作周例会制度,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召开,安排重点项目、城建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建立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重大工作专班抓的重点工作推进机制,以周、月、季等为时间节点听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工作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三、务求实效,按时上报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13710”工作制度,营造躬身入局、挺膺负责、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切实担负使命,主动担当作为,将各项重点工作抓出亮点、抓出成效,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对本单位承担的重点工作进行调度上报,于每月25日前向县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四、跟踪督导,定期通报

  县政府督查室要跟踪督办县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进展较快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表扬并适当奖励分值,对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适当扣减分值。


  2022年5月13日

  

2022年宁陵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

  

       一、蔡勇(6项)

  1.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2.加强审计工作,根据需要对有关单位进行审计监督。

  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3.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

  牵头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责任单位:县委改革办、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4.落实“13710”工作制度,营造躬身入局、挺膺负责、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各项决策部署。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5.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6.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二、孟锦涛(41项)

  7.落实重点项目、工业项目周例会制度。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重点项目、工业项目实施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8.全县生产总值同比增长9%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2%左右。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工信科技局(工业)、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税务局、县住房保障中心、县供电公司等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7%以上。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等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0.居民人均收入高于经济增长。

  牵头单位:县国调队

  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人行、县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1.环保、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完成市定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住房保障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县卫健委、县教体局、县文广旅局、县人社局、县工信科技局(工业)、县统计局、县供电公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2.围绕“人回归、钱回流、业回迁”狠抓回归经济,充分挖掘宁陵人力资源,编制宁陵籍在外人员台账,建立在外人员数据库。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3.筹办宁陵新乡贤返乡创业就业恳谈会。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税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4.力争每年回归人员2万人、回迁企业10家、回流资金10亿元。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回归经济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5.强力推进省、市重点项目建设,选报省、市重点项目67个,总投资40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08亿元。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重点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6.抓好中央预算内、专项债、政策性金融、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等项目的谋划、争取和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7.坚决落实好《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县财政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供电公司、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8.坚持严查重管,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从严查处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县财政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供电公司、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9.规划建设新上中科世生项目。

  牵头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20.加快推进标准化、智能化政务大厅建设,建立数据归集共享制度性机制。加快城乡一体化数字政府项目进度,实施网络货运数字化产业园、智慧果园等项目。围绕数字政府、智慧农业等,开展业务模式和应用场景创新试点。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发投公司、县工信科技局(科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委农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电商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21.实施上市清零计划,确保“十四五”期间至少有1家企业在主板上市。

  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科技局(工业)、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人行、县银保监组,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22.创新发展农业保险,实现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23.政府新购车辆,全部选用新能源车辆,鼓励社会购买新能源车辆。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24.抓好环保税征缴工作。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25.新增城镇就业6000人以上。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发改委、县工信科技局(工业)、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国资委、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26.建立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工信科技局(工业)、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27.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工信科技局(工业)、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文广旅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县残联、团县委、县邮政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28.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工资协商机制。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29.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企(职)业年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等5项改革举措。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委编办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30.适度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31.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12%,增强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实力。

  牵头单位: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财政预算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32.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33.加快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34.提高领导干部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防汛值守和应急抢险队伍建设。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35.建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36.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37.着力提升政府投资项目谋划质量。

  牵头单位: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等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38.继续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39.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40.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把行政审批和服务全流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工信科技局(工业)、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旅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民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水利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医疗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防工程维护中心、县住房保障中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县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41.全方位、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42.加强“互联网+监管”,依法规范失信惩戒,建设信义宁陵。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43.注重开源节流,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44.提高新能源车辆在公交、环卫、物流、工程等领域占比。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工信科技局(工业)、县邮政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45.落实“13710”工作制度,营造躬身入局、挺膺负责、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各项决策部署。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46.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47.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三、武静华(11项)

  48.推动文化生态旅游产业提档升级。

  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石桥镇人民政府、乔楼乡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49.完成县人民医院内科病房楼及感染病房楼、妇幼保健院业务及医技楼建设,县疾控中心、P2实验室建设。

  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50.积极与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合作,着力实施疾病筛查、患者资助、医务人员培训、东方关爱宁陵大健康示范基地等项目。

  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责任单位:全县各医疗机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51.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护人员诊疗水平和技能。

  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责任单位:全县各医疗机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52.实施博物馆升级改造、“老坚决”纪念园提升,持续开展舞台艺术送基层、戏曲大赛、“书香宁陵·全民阅读”等活动。

  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石桥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53.启动乡镇志编纂,办好《葛天诗刊》。

  牵头单位:县地方史志编研中心、县文联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54.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加强医保基金综合监管,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确保基金规范安全运行。

  牵头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55.建成800间隔离方舱,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牵头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56.落实“13710”工作制度,营造躬身入局、挺膺负责、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各项决策部署。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57.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58.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四、李洋(4项)

  59.深入开展“一村一警一连一法律顾问一支调解员队伍”“百万警进千万家”“万警助万企”等活动。

  牵头单位: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60.落实“13710”工作制度,营造躬身入局、挺膺负责、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各项决策部署。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6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62.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五、徐斌(5项)

  63.完成酥梨试验站建设。

  牵头单位:县工信科技局(科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县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7月底

  64.培育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引进酥梨深加工企业,实现就地加工增值,示范带动梨产业转型升级。

  牵头单位:县工信科技局(科技)、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局、县电商服务中心、石桥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65.落实“13710”工作制度,营造躬身入局、挺膺负责、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各项决策部署。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66.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67.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六、侯佳明(8项)

  68.扶持发展华堡藤编加工基地。

  牵头单位:县电商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华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69.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全年电商交易额达到14亿元。

  责任单位:县电商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70.积极推进张弓酒振兴工作。

  牵头单位:县工信科技局(工业)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总工会、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人民法院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71.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72.深入开展“一村一警一连一法律顾问一支调解员队伍”“百万警进千万家”“万警助万企”等活动。

  牵头单位: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73.落实“13710”工作制度,营造躬身入局、挺膺负责、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各项决策部署。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7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75.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七、王东霞(26项)

  76.落实城建项目周例会制度。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保障中心、县人防工程维护中心等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77.加快“老坚决”精神干部教育学院重点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老坚决精神职业教育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78.落实耕地保护措施,严格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79.持续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用地专项整治,提高农村宅基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探索农村撤村并居新模式。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80.大力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全县12个乡镇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复垦工作,完成802亩拆旧复垦任务。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81.抓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争取6月底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建立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启动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加快村庄分类布局规划,在10个实用性村庄规划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村庄布局规划编制。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82.完成张弓岛、信陵岛、吕坤岛、葛天岛景观绿化,对护城河、张弓湖、信陵湖、吕坤湖、葛天湖开挖清淤,完成北城门(钟祥门)建设。

  牵头单位:葛天文化城建设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豫资棕榈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83.新建黄山路、护城河环路、昆仑路、露岭路、新吾路、信陵路、庐山路、万寿西路、海河路、淮河路、八宝街,达到通车条件。

  牵头单位:葛天文化城建设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宁安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84.加快推进万寿东路、崇文路、张弓路建设,年内完成80%形象进度。

  牵头单位:葛天文化城建设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宁安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85.积极实施四湖区域房产开发,文明苑西区售楼处、样板房达到开放条件,钟祥阁东区、西区,延和居北区、南区,文明苑东区、宝成府全部封顶,葛天八坊及沿街商业、盛世广场全面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葛天文化城建设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86.加快推进永乐路、人民路等城区主干道路雨污水管网工程。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87.完成人民公园及人防工程。

  牵头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县人防工程维护中心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

  88.完成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及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实施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89.建成交付宁安新城棚改安置房。

  牵头单位:县发投公司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住房保障中心、城关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90.完成闽江路、金山路升级改造,打通滨河大道、黄河路、昆仑路及乐山路、银河路等断头路,实施燕山路、建设路东延、泰山路西延、人民路西延、珠江路北延等道路工程。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住房保障中心、县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供电公司、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城关镇人民政府、城郊乡人民政府、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91.加快城区集中供热和开发区集中供汽项目建设,实施长距离蒸汽管网供热工程。

  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住房保障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柳河镇人民政府、石桥镇人民政府、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92.抓好建业城、港宁迎宾府、滨河首府、壹号城邦、水木芳华等住宅小区建设;处置化解润天城、御景花园、永乐京城等一批问题楼盘,建成交付锦绣新苑、梨都御景、江泰碧绿花园、金玉华晟等棚改安置房;开工建设人才公寓,开展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等城市立面改造。

  牵头单位:县住房保障中心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城关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93.新建市民综合服务中心3个,完成10处以上街头游园、绿地小品建设,新建垃圾中转站5座、公厕6座,改建公厕10座。

  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94.实施城区电线“蜘蛛网”、门头牌匾、人行道、窨井盖治理和城市立面改造。

  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县通管办、县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95.推进垃圾分类改革,探索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市场化运作的新模式。

  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住房保障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卫健委、县教体局、县工信科技局(工业)、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团县委、城关镇人民政府、城郊乡人民政府、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96.启动老殡仪馆原址公园建设。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97.除城关、城郊外,各乡镇都要启动谋划建设500亩左右的乡镇工业园区,发展乡镇工业。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98.新建公共停车场5处以上,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1座。

  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县发投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99.落实“13710”工作制度,营造躬身入局、挺膺负责、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各项决策部署。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00.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01.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八、孙玮(29项)

  10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右。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科技局(工业)、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县卫健委、县城市管理局、县人行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03.重点围绕主导产业、新兴产业招商引资,制作完善招商图谱和宁陵招商宣传片,发布对外招商引资项目库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04.重点引进园区式、链条式、龙头式和5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05.持续壮大农副产品加工产业,扶持福润食品、中象乳业、世鸿饮品、牧原屠宰等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发展。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工信科技局(工业)、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06.规划建设微肥生物农药产业园项目。

  牵头单位: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07.加快推进石桥冷链物流果蔬交易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石桥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108.实施国家级花生交易中心项目,推进花生交易“九位一体”建设。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科技局(工业)、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09.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及时完善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体系。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残联、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县委农办、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10.全面、准确、及时监测脱贫人口收入情况,落实产业、就业、金融等扶贫政策。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工信科技局(科技),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11.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住房安全动态监测。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12.强化扶贫项目资产运行管护。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委农办、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13.完成5.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扩大优质小麦、玉米种植面积,确保粮食产量10亿斤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14.稳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5个。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15.实施商丘市现代农业开发区项目,创建国家、省级酥梨现代农业产业园。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16.提升农机装备应用水平。

  责任单位: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17.大力发展酥梨、花生、白蜡杆、菊花、食用菌、葡萄、桃等高效种植业,积极培育猪、牛、羊、驴、鸡、鸭、鸽等高效养殖业。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科技局(工业)、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18.促进牧原400万头生猪屠宰场达产达效,引进猪肉熟食制品企业,推动宁陵由生猪调出大县向生猪产业强县跨越。

  牵头单位: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119.建立畜禽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供销一体化,提升经济效益。

  牵头单位: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20.深化“河长+”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河道清“四乱”和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工信科技局(工业)、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21.统筹推进“四水同治”工作。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县委农办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22.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确保上半年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任务。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科技局(工业)、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保障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123.加快推进饮用水安全水源置换及智慧用水工程建设,新建调蓄水库2座、饮水净水厂2座、拦蓄水闸11座,保障居民长期生活用水。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24.开展地下水超采治理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25.依托万顷生态梨园,启动梨花小镇、辘轳湾桃园景区等项目建设。实施上清水河石桥段生态绿廊项目,推进梨花小镇建设。

  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县农投公司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环境局、城郊乡人民政府、石桥镇人民政府、乔楼乡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26.加快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进度,每个乡镇今年要新完成3个以上行政村的土地整体流转。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27.扶持发展黄岗富堂皮革厂上市。

  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工信科技局(工业)、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黄岗镇人民政府等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28.落实“13710”工作制度,营造躬身入局、挺膺负责、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各项决策部署。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29.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30.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九、李冰(8项)

  131.大力开展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规范停车秩序、电动车通行秩序,治理学校、商超等重点场所周边秩序。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文明办、县融媒体中心、县委网信办、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公司、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县卫健委、县信访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32.落实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政策,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及城市常住人口市民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保障中心、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33.深入开展“一村一警一连一法律顾问一支调解员队伍”“百万警进千万家”“万警助万企”等活动。

  牵头单位: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34.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信访局、县民政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文广旅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工信科技局(工业)、县人防工程维护中心、县人行、县银保监组、县武警中队、宁陵火车站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35.加强市场监管。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服务中心、县城管局、县商务局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36.落实“13710”工作制度,营造躬身入局、挺膺负责、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各项决策部署。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37.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38.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十、黄世英(18项)

  13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以上。

  牵头单位:县工信科技局(工业)

  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发改委等,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40.加快沙盟(宁陵)500千伏输变电站重点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刘楼乡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141.扎实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

  牵头单位:县工信科技局(工业)

  责任单位:“万人助万企”活动县15个服务工作组,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42.加快推进数字工厂和智能车间建设,推进规模以上企业智能化改造。

  牵头单位:县工信科技局(工业)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43.鼓励中小企业绿色化改造,推进清洁生产。

  牵头单位:县工信科技局(工业)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44.帮助工业企业申请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对完成绿色化改造的企业发放奖励补贴。

  牵头单位:县工信科技局(工业)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45.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小学设备采购、高中办学条件改善等项目。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46.县城新建3所小学和1所中学,规划21世纪人才教育培训中心。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市管理局、城关镇人民政府、城郊乡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47.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县管校聘”,建立科学的现代学校制度。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48.实施教师保障房和周转房建设。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

  149.加强对有偿补课、乱收费、乱卖教辅等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50.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安全教育月”“安全教育周”等活动。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

  151.建立全县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平台和青少年心理危机干预平台。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152.鼓励全民运动,引导居民规范开展健步走等健身活动,利用好体育场、体育馆、公园等设施,实现体育赛事经常化,营造浓厚的文体活动氛围。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53.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54.落实“13710”工作制度,营造躬身入局、挺膺负责、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各项决策部署。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55.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56.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十一、路绪荣(12项)

  157.推进葛天海洋动物园项目。

  牵头单位: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投公司、国有宁陵林场、城郊乡人民政府、阳驿乡人民政府、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58.完成重点工程造林3500亩、森林抚育8000亩,发展苗木花卉1000亩。

  牵头单位: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国有宁陵林场、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159.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林长制。

  牵头单位: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宁陵林场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160.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防火能力。

  牵头单位: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国有宁陵林场、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161.常态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牵头单位:县委农办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62.围绕“六乱”行为,开展“六清”行动。

  牵头单位:县委农办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163.加强对万福、银湾两家农村环卫公司的监督管理。

  牵头单位:县委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64.继续实施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完善改厕信息档案管理,建立农村改厕后续管护机制。

  牵头单位:县委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65.创建省级“千万工程”示范村6个、市级人居环境示范村12个,广泛开展“五美庭院”示范户创建评比活动,每个乡镇至少打造1个美丽乡村示范片或1条美丽乡村示范带。

  牵头单位:县委农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66.落实“13710”工作制度,营造躬身入局、挺膺负责、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各项决策部署。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67.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68.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十二、权洪涛(8项)

  169.吴王沟城区段生态绿廊项目。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乔楼乡人民政府、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70.认真落实治污降霾管控措施,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实施涉气企业废气治理项目。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乔楼乡人民政府、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71.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13座。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张弓镇人民政府、逻岗镇人民政府、柳河镇人民政府、石桥镇人民政府、黄岗镇人民政府、华堡镇人民政府、阳驿乡人民政府、赵村乡人民政府、程楼乡人民政府、乔楼乡人民政府、孔集乡人民政府、刘楼乡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72.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好国防动员、人民防空、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共建等工作。

  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防工程维护中心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科技局(工业)、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交警大队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73.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实施“六防六促”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县信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74.落实“13710”工作制度,营造躬身入局、挺膺负责、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各项决策部署。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75.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76.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十三、韩玉东(13项)

  177.加快濮新高速宁陵段重点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通管办、县供电公司、逻岗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78.重点抓好豫东(宁陵)现代公铁航空物流园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交投公司、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赵村乡人民政府、孔集乡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79.大力推动综合交通体系建设,谋划“百县通村入组”道路33公里、旅游路21公里、资源路35公里,改建县乡道42公里,改造危桥15座,实施安防工程26公里,实现农村公路联网成片、提档升级。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县通管办、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80.启动南北高速连接线拓宽改造,配合做好濮新高速公路建设。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城关镇人民政府、城郊乡人民政府、石桥镇人民政府、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81.谋划实施人民路东延、金山路东延、省道S317宁陵段建设,加快商宁一体化互联互通步伐,为全方位融入商宁一体化奠定坚实基础。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城关镇人民政府、城郊乡人民政府、乔楼乡人民政府、赵村乡人民政府、石桥镇人民政府、逻岗镇人民政府、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82.实施城乡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治理,依法打击侵犯公路路权的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183.完成新殡仪馆及新公墓迁建。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184.积极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社会福利、网络募捐、未成年人保护等惠民举措。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慈善总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85.加快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成县福利园区、锦绣花园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20个日间照料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86.积极推进乡改镇、镇(乡)改街道工作。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城关镇人民政府、城郊乡人民政府、石桥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87.落实“13710”工作制度,营造躬身入局、挺膺负责、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各项决策部署。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88.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89.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十四、朱勇(11项)

  190.推进摩尔锂电池项目。

  牵头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2年7月底

  191.加快推进宸宇食品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责任单位:孔集乡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192.规划建设豫恩新材料等项目。

  牵头单位:阳驿乡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

  193.培育壮大电子产业集群,依托智慧产业园,积极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确保园内存量厂房全部高效利用。

  牵头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94.进一步完善开发区规划编制,规划建设混合产业园区,加快东隆服装、天津金刚石、刚玉新材料等项目建设进度。

  牵头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城关镇人民政府、城郊乡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95.全面推进开发区“百园增效”行动。

  牵头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工信科技局(工业)、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96.研究开发区扩区方案,尽快扩大开发区面积。

  责任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97.加快推进中蚨新型饮料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柳河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电公司、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

  198.落实“13710”工作制度,营造躬身入局、挺膺负责、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各项决策部署。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99.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200.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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