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2539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0-07-1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宁陵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宁陵县城区水系生态修复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的公示
宁陵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宁陵县城区水系生态修复项目环评文件
拟审批信息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宁陵县城区水系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环评文件论述的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生态股。
联系电话:176******7027
通讯地址:宁陵县永乐北路档案馆四楼(476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示日期:2020年7月15日。
宁陵县城区水系生态修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项目名称 |
宁陵县城区水系生态修复项目 |
项目编号 |
9ukfgt |
建设单位 |
宁陵县水利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18485009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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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宁陵县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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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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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总投资5395.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对县城区四湖(205100㎡)、护城河、回小排水沟及护城河与东北湖连接河道进行生态修复。工程内容包括:护城河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清淤北、东、南护城河3.17千米、生态河床工程 779米、生态驳岸工程3.95千米)、四湖水质净化工程(湖心肾岛3个、生态浮床40个)、水生生物功能群构建工程以及与其施工相配套的辅助工程(临时施工场地、施工便道、施工机械、建筑耗材、供水、供电)等,项目不新增永久占地。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4)(四十六、水利〉145.河湖整治〉其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定,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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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机械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县城城区及东街村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 2、废气 主要是施工扬尘、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和底泥散发的臭气等。施工期严格遵循施工场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扬尘防控措施,优选低排放车辆作业、加强管理减轻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敏感点围挡、清淤底泥即清即运定点暂存、缩短清淤作业时间、加强施工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后清淤底泥恶臭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主要是施工期机械作业噪声、交通运输噪声。拟采取优选低噪声机械施工(建设)、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场界围挡等有效降噪措施后,施工期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主要是施工期建筑垃圾、清淤底泥和生活垃圾等。建材垃圾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或倾倒在指定场所暂存处置;河道清淤底泥暂存于河道两侧滩地的土坑、定期由专业污泥处理厂家后续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置。 5、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是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土方开挖、场地平整等均会造成项目区域一定程度的土地扰动和植被破坏,并形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可将影响降至最低。 5、主要污染物建议控制指标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五项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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