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2548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0-07-27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宁陵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年产5万吨生物质秸秆颗粒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的公示
宁陵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年产5万吨生物质秸秆颗粒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森博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物质秸秆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环评文件论述的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生态股。
联系电话:176******7027
通讯地址:宁陵县永乐北路档案馆四楼(476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示日期:2020年7月27日。
河南森博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物质秸秆颗粒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项目名称 |
河南森博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物质秸秆颗粒项目 |
项目编号 |
c31o2e |
建设单位 |
河南森博能源有限公司(91411423MA3XF3NF1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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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宁陵县阳驿乡后陈新村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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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河南郑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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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企业总投资16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将位于宁陵县新吾路与南环路交叉口东200m路北的年产50000吨生物质秸秆燃料建设项目(宁环审字[2015]34号)整体迁建至宁陵县阳驿乡后陈村88号。项目以花生壳、秸秆、锯末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采用花生剥壳、原料(秸秆、花生壳)粉碎、电加热烘干、压缩成型、包装入库等工艺生产生物质秸秆颗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粉碎、压缩生产车间、花生剥壳生产车间、原料库以及与其生产相配套的办公用房、供电、供水和污染防治设施等。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4)(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其他)的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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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主要是施工期的设备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营运期办公生活污水。施工期职工盥洗废水收集后全部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废水回用于工程或自然蒸发,均不外排;营运期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由周边农民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2、废气 主要是施工期扬尘、机械车辆尾气以及营运期原料输送、粉碎生产等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施工期严格遵循施工场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防控措施,优选低排放车辆作业、加强管理减轻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采取物料覆盖运输、进出车辆冲洗、厂区道路地面全硬化、及时清扫、洒水抑尘、原材料定点加盖防尘(风)布堆放、粉碎工段废气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等有效抑尘、除尘措施后,颗粒物排放不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主要是施工机械、土方作业噪声以及营运期粉碎机、颗粒机等生产设备噪声。拟采取优选低噪声机械施工(建设)、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等有效降噪措施后,施工期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营运期厂界噪声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规定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主要是施工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营运期产生的袋式除尘器收尘、加工碎屑和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弃土就近用于场区土平整;除尘器收尘、加工碎屑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主要污染物建议控制指标: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新增排放量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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