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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230058619342-2022-00000092 发布机构: 县环保局
成文日期: 2022-01-3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宁陵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宁陵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小王庄分场病死畜禽处理扩建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31 浏览次数: 【字体:


宁环审〔2022〕5

宁陵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3MA40JKFJ3F)上报由河南晴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宁陵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小王庄分场病死畜禽处理扩建项目禽处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拟审批信息已在我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规定,依据环评文件分析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规模发生重大变化、已批项目未实施的重新报批工程,总投资7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选址在宁陵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小王庄分场无害化处理区范围内,变更高温化制机、预碎机等生产设备,新(扩)建无害化车间(含预碎基坑)、病死猪暂存间、成品仓库各一座以及与其相配套的供热(1台4t/h的沼气/天然气两用蒸汽锅炉)、供电、辅助工程和污染防治设施,采用输送(不含染疫活体捕杀)、破碎、化制烘干、榨油、离心分离等工艺处理本场及宁陵其他分厂病死猪尸和母猪胎盘,年处理能力10950吨,年产有机肥(肉骨饼)2533.1吨环保措施可行,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评文件提出的建设内容、工艺方案、污染防范措施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环评文件,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重点落实以下污染防范措施: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本环评文件和审批意见,确保环保工程设计规范,污染防范措施、环保设施投资得到落实。

(二)依据环评文件和本批复要求,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范措施和跟踪监测。

(三)实施过程中要达到以下环保要求:

1、废水 施工期泥浆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或现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定期清掏肥田;营运期软水制备废水收集后用于场区洒水降尘,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车辆冲洗废水、无害处理车间及设备清洗废水、化制冷凝废水除臭废水采用隔油池处理、会同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经养殖场黑膜沼气池厌氧发酵后全部用于农田施肥,均不外排。

2、废气 施工期严格落实扬尘防控措施、优选低排放机械车辆作业并加强管理减轻施工扬尘、机械车辆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化制冷凝废气会同负压预碎、榨油、离心分离等工段废气经全密闭管道收集、“喷淋+吸附过滤”处理后,厂界恶臭废气(硫化氢、氨)排放不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沼气/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技术后燃烧废气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燃气锅炉管控要求

3、噪声 通过采取合理布置施工现场(规划厂区布局)、优选低噪声机械车辆施工(建设)、合理安排施工(生产)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强设备日常维护、运输车辆减速限鸣、场(厂)界有效围挡、加强绿化等有效降噪措施后,施工期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营运期厂界噪声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规定的1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送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吸附过滤材料定期更换、厂家回收再生利用,油脂经储油罐收集后作为副产品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扩建工程完成后,全场年排放二氧化硫0.178、氮氧化物0.581,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新增排放量均为零

(四)国家、地方标准如若修订,企业须按新标准执行。  

四、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逾期方开工建设的,项目环评文件需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由宁陵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日常监管建成需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按时间节点通过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相关信息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宁陵县永乐北路档案馆四楼

邮编:476700    联系电话:0370-7759026

202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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