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2022-00000123 | 发布机构: | 县环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2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宁陵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年产1万吨膨化食品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宁陵县宸宇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膨化食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环评文件论述的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生态股。
联系电话:176******7027
通讯地址:宁陵县永乐北路档案馆四楼(476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示日期:2022年3月28日。
宁陵县宸宇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膨化食品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项目名称 | 年产1万吨膨化食品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5bgp9x |
建设单位 | 宁陵县宸宇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3MA9FKJE582) | ||
建设地点 | 宁陵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与露岭路交叉口9号 | ||
环评机构 | 河南同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宁陵县华信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膨化食品建设项目整体迁建、扩建工程,总投资5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以面粉、植物油、白砂糖、食盐、调味料等为主要原辅材料,以2台1t/h醇基燃料导热油炉(一用一备)供热,采用配料搅拌、膨化、成型、切割、油炸(或烘烤)、冷却、调味、检验、包装入库等工艺,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建设年产1万吨膨化食品(小麻花、锅巴、猫耳朵、点心面各2000吨,爆米花、米饼各1000吨)生产线以及与其相配套的2万㎡生产车间、1万㎡仓库、综合楼、职工宿舍、餐厅、给排水供电工程和污染治理设施、防范措施等。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65吨/小时(45.5兆瓦)及以下的}和《关于醇基燃料锅炉执行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15〕319号)的规定,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主要是施工车辆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以及运营期的设备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场地洒水抑尘;营运期设备地面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并满足宁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要求后排入宁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主要是施工期的施工扬尘、道路起尘、机械车辆尾气以及营运期的配料搅拌含尘废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油炸及食堂油烟和污水处理恶臭等。施工期严格落实扬尘防治管控措施、优选低排放车辆作业并加强管理,减轻施工扬尘、道路起尘、机械车辆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通过采取洁净车间内封闭生产、车间安装换气系统、人工投料降低倾倒落差、及时清理、油炸锅二次封闭、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导热油炉低氮燃烧+8m排气筒排放、油炸废气集气罩收集+静电油烟净化+UV光解+低温等离子+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净化+15m排气筒排放等有效防控治理措施后,导热油炉燃烧废气排放不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油锅炉排放限值,油炸工序油烟、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油烟去除效率能够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排放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去除效率能够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排放要求,厂界污水处理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排放能不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非甲烷总烃排放不超过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其他企业排放建议值。 3、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噪声以及营运期等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等。通过优选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建设)、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围挡(墙壁)隔音、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严禁夜间施工等有效降噪措施后,施工期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营运期厂界噪声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规定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营运期废弃包装材料、油渣、不合格产品、沉淀池(隔油池)沉渣、油烟净化装置固废和职工生活垃圾等。挖方残土全部用于回填、平整场地,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外售或资源化再生利用;废弃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油渣、沉淀池(隔油池)沉渣、油烟净化装置固废委托油脂单位回收处置;定期清掏的化粪池污泥、经分类收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主要污染物建议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0.108t/a、氨氮≤0.0108t/a,二氧化硫≤0.048t/a、氮氧化物≤0.108t/a、挥发性有机物≤0.178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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