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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230058619342-2022-00000153 发布机构: 县环保局
成文日期: 2022-04-1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宁陵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宁陵县助推再生资源回收处年回收储存废旧电池1000吨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1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宁陵县助推再生资源回收处年回收储存废旧电池1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环评文件论述的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生态股。

联系电话:176******7027

通讯地址:宁陵县永乐北路档案馆四楼(476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示日期:2022年48日。


宁陵县助推再生资源回收处年回收储存废旧电池1000吨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项目名称

宁陵县助推再生资源回收处年回收储存废旧电池1000吨项目

项目编号

b5gg55

建设单位

宁陵县助推再生资源回收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1423MA9KK7595H

建设地点

宁陵县张弓镇广吉公司中段路东56号

环评机构

河南省波光环境评估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租赁空闲集体建设用地(约652.326㎡),新增叉车、地磅、铁箱、耐腐蚀容器等设施、设备,建设一座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含126完整废旧铅酸蓄电池贮存区56㎡破损废旧铅酸蓄电池贮存区84㎡装卸区分拣区)以及与其相配套的办公用房、给排水供电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和风险防控措施等,以委托汽车公路转运的方式从事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收购、分拣、贮存、销售活动(无拆解、破碎工艺),建设规模为年回收周转1000吨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其他(单纯收集、贮存的)}的规定,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主要是施工期的机械车辆清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以及营运期硫酸雾处理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盥洗废水、机械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用于场地内洒水抑尘;营运期硫酸雾处理废水循环使用、自然挥发、定期补水和更换,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均不直接外排。

2、废气 主要是施工期的扬尘、机械车辆尾气以及营运期破损废旧铅酸蓄电池泄漏电解液产生的硫酸雾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道路扬尘。施工期严格落实扬尘防治管控措施、优选低排放车辆作业减轻施工扬尘、机械车辆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仓储出入口卷帘门封闭、泄漏的电解液及时收集、破损电池全封闭储存+负压收集硫酸雾+碱液喷淋处理+15米排气筒排放等有效防范、治理措施后,硫酸雾排放不超过《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表6要求;优选低排放车辆运输并加强管理减轻车辆尾气、道路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 主要是施工期的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噪声以及营运期运输车辆行驶、叉车装卸、环保设施配套风机运转产生的噪声。拟采取合理规划厂区布局、优选低噪声机械施工(建设)、优化运输作业方案、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基础减振、围墙围挡(厂房)隔声、加强施工机械(设备)日常维护等有效减震、降噪措施后,施工期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营运期厂界噪声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规定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主要是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废水处理沉淀池沉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营运期破损废铅酸蓄电池泄漏的电解液、碱液喷淋塔定期更换的废碱液、废劳保用品、职工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沉淀池废渣分类收集后全部用于场地回填或外售资源化利用,耐酸防渗收集池+防酸防渗带盖密闭专用桶及时收集的泄漏电解液、处理硫酸雾定期更换的废碱液、废劳保用品等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要求收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土壤与地下水 采取全厂区分区防渗防腐、配套建设独立的应急事故池等有效防范措施减轻项目对地下水、土壤污染环境的影响。

6、主要污染物建议控制指标 化学需氧量 、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五项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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