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租赁现有厂房建设,仅涉及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安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 1、废水 主要是设备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于同类涂料生产配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宁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 主要是粉料贮存、输送、搅拌、包装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和制粒、调漆、灌装过程产生的含尘有机废气。通过采取外购水泥罐车运输、气力输送、自带除尘系统的筒仓储存、厂区地面硬化、进出车辆定点冲洗、车间全封闭作业、人工投料口二次密闭、搅拌机(制粒机、灌装机)上方设专门呼吸口、厂界有效围挡、投料(包装)含尘废气集气管道(集气罩)收集+覆膜袋式除尘+15m排气筒排放、投料(搅拌、制粒、调漆、灌装)含尘有机废气集气管道(集气罩)收集+覆膜袋式除尘+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等有效防控、治理措施后,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不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表2规定的排放限值、《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并能满足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文涂料制造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绩效分级指标A 级标准管控要求。 3、噪声 主要是卧式搅拌机、高速分散搅拌机机、造粒机、灌装机等生产设备和废气处理设施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合理规划厂区布局、优选低噪设备建设、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强设备日常维护、运输车辆减速限鸣、厂界围挡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规定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主要是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和职工生活垃圾等。除尘器收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要求收集、处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最终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主要污染物总量建议控制指标 化学需氧量≤0.006 t/a、氨氮0.0006 t/a、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0.19t/ a,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均为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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