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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230058619342-nlxzfnlxzf-00000359 发布机构: 宁陵县环保局
成文日期: 2023-02-25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宁陵分局关于年破碎加工3万吨废旧塑料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2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商丘市泰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破碎加工3万吨废旧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环评文件论述的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0370-7786296

通讯地址:宁陵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476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示日期:20232月24日。


商丘市泰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破碎加工3万吨废旧塑料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项目名称

年破碎加工3万吨废旧塑料项目

项目编号

v97p0v

建设单位

商丘市泰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3MA9LAQMR94

建设地点

宁陵县张弓镇北村工业园区16号

环评机构

河南沃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总投资1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1万元),以废PP塑料、废PE塑料、玻璃纤维、滑石粉、色母颗粒、PAC、PAM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采用废塑料人工分拣、湿法破碎、清水水洗、离心脱水工艺和混料、热熔挤出(电加热)、水池冷却、切粒、筛分工艺,租赁张弓镇北村工业园区生产车间、仓库、办公用房,依托现有供水、供电设施,建设废塑料碎片、热熔造粒生产线各5条以及与其相配套的雨污水管网和污染防治设施等,建设规模为年处理废塑料3万吨(废PP塑料、废PE塑料各1.5万吨,不涉及危险废物)。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85.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不含仅分拣、破碎的)废塑料加工处理农业生产产生的废旧秧盘、薄膜破碎和清洗工艺的除外}的规定,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租赁现有厂房建设,仅涉及生产设备、环保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施工简单,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

1、废水 主要是破碎废水、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冷却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湿法破碎废水随物料进入清洗工序用于塑料碎片清洗,废塑料清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碎片清洗塑料颗粒挤出冷却水、废气处理喷淋废水循环使用,职工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2、废气 主要是混料机投料粉尘、挤出机热熔挤出过程废气和污水处理设施恶臭。通过采取湿法破碎车间密闭微负压作业、低温(150-210℃)挤出、重点设施(混料机投料口、挤出机)废气集气罩收集、干式过滤+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15高排气筒排放、压滤脱水污泥密封储存、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有效防控、治理措施后,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不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规定的排放限值,并能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标准管控要求,恶臭(氨、硫化氢排放不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

3、噪声 主要是粉碎机、副搅拢、提料机、混料机、挤出机、切粒机等生产设备、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合理规划厂区布局、优选低噪声设施设备建设、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生产管理等有效降噪措施后,厂界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规定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主要是生产过程产生的分拣杂质、废滤网塑料渣、不合格产品、废水处理污泥和废气处理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不合格品全部回用于生产;分拣杂质、废滤网塑料渣、废水处理污泥、废过滤棉等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相关企业资源化综合利用或统一处置;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要求收集、处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最终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主要污染物总量建议控制指标 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0.1762t/a;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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