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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230001-nlxzfnlxzf-00002018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11-1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宁陵分局关于宁陵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付集分场生猪养殖项目配套小料机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的公示

来源: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宁陵分局 发布时间:2023-11-1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宁陵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付集分场生猪养殖项目配套小料机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环评文件论述的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0370-7786296

  通讯地址:宁陵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476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10日

宁陵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付集分场生猪养殖项目配套小料机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项目名称

宁陵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付集分场生猪养殖项目配套小料机组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y52n1l

建设单位

宁陵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3MA40JKFJ3F

建设地点

宁陵县华堡镇付集村北

环评机构

河南郑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总投资147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以玉米、豆粕、麸皮、鱼粉、膨化大豆、预混剂等为主要原辅材料,以一台4t/h天然气/沼气两用锅炉供热,采用原料接收与清理、计量配料混合、粉碎、加热制粒、冷却风干、分级筛分等工艺生产颗粒状猪饲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车间、清理间、投料棚各一座以及与其相配套的办公生活区、储运工程(原料库、原料筒仓、成品罐)、公用(供水、供气、供汽、供电)工程和污染防治设施等,建设规模为24万吨/年。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十、农副食品加工15.饲料加工〉年加工1万吨及以上的)的规定,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主要是施工期的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以及营运期的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施工期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施工场地或道路洒水抑尘,软水制备废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肥田,均不外排。

2、废气 主要是施工期的施工扬尘、堆场起尘、机械车辆尾气和营运期的物料贮存、输送、清理、投料、粉碎、制粒、筛分等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锅炉燃烧废气和食堂油烟施工期严格按照 “八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等要求落实扬尘防治管控措施、优选低排放机械车辆作业并加强管理,减轻施工扬尘、机械车辆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采取投料棚全密闭、重点产尘工段(投料、粉碎、清理、制粒冷却)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脉冲袋式除尘或沙克龙+脉冲袋式除尘或沙克龙除尘、15米排气筒排放、锅炉配套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技术+8米排气筒、食堂油烟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专用烟道屋顶排放等有效防控、治理措施后颗粒物排放不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二级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炉燃烧废气排放不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并能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通用行业锅炉A级绩效管控要求油烟排放浓度、去除效率能够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排放要求。

3、噪声 主要是施工期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噪声以及营运期的提升机、粉碎机、制粒机、风机等生产设备、治污设施产生的噪声。采取优化场(厂)区布局、优选高效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建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基础减振、围挡(封闭厂房)隔声、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等有效隔音、降噪措施后,施工期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营运期厂界噪声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规定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主要是施工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营运期的清理筛分废料、磁选杂质、除尘器收尘、废反渗透膜和生活垃圾等。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用于场地回填或外售资源化利用;营运期除尘器收尘、磁选杂质、清理筛分废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或定期外售资源化利用;废反渗透膜由供应商更换后代为处置;清理筛分废料、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主要污染物总量建议控制指标 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0.048t/a、氮氧化物0.3636t/a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新增排放量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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