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nlxzfnlxzf-00000532 | 发布机构: | 宁陵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3-03-3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监督检查 |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中心近期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统计时间:1月1日-3月31日)全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网站运行情况。第一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在全市政府网站得分超过100分,网站运行正常。
(二)网站内容保障情况。第一季度,宁陵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25余条,其中,宁陵要闻110条,审核发布信息110条。14个乡镇及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特色商业区管委会报送信息18条,县级部门报送信息97条。从数据统计来看,绝大部分乡镇、部门能够做好政府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高效,但部分乡镇和部门存在上报信息较少,不能很好展示单位工作动态及取得成绩。
(三)纠错平台留言处理情况。第一季度,我县共收到国务院办公厅转办网民纠错信息0条。
(四)提升网站互动能力情况。第一季度,收到“市长信箱”13件,办结率100%;收到“县长信箱”10件,办结率100%。
三、保障方式
各乡(镇)、管委会,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单位工作信息,注明信息来源,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三级审核”制度,各单位上报的信息可通过邮件的方式(邮箱:nlxzwgkb@126.com)报送至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负责根据信息内容上传至县政府网站相关栏目。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梳理本单位职能职责内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主动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信息保障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宁陵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内容,准确把握新闻信息规范要求,切实提高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切实加大信息报送力度。结合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主动公开发布信息。
(三)落实发布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落实政务公开“三审”制度要求,逐字逐句认真核查信息内容,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无误,确保发布的信息及时、完整、准确、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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