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nlxzfnlxzf-00000827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2-07-2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抽查结果 |
宁陵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民政领域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我局制定了《宁陵县民政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宁陵县民政局
2022年7月21日
宁陵县民政局
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检查随机抽 查工作,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和本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全面梳理,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及标准、抽查方式和抽查频次等内容,并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 发现的突出问题等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第四条实施随机抽查时,应根据要求制定检查方案和检查 表,检查表的内容应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制作,原则上不 得超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第五条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的人员应具备行政执法资 格。执法人员名录库应当及时根据人员调整或行政执法资格证取证情况调整更新。
第六条列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的企业应区分监管行业领 域、隶属关系、风险等级、标准化建设等级和"黑名单"等级进行编号管理。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第七条应当结合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 比例和频次。
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随机抽查比例为100%,每半年 实现一次检查覆盖。
第八条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确定执法人员,应根据 专业和工作职责,从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通过"双随机、一公开" 软件系统随机抽取相应执法人员,如遇被抽取的执法人员因不可 抗力等因素无法履行职责的,应再行随机抽取递补。
第九条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确定抽查对象,应通过
"双随机、一公开"软件系统,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按照不同行业 领域随机确定待查对象。
第十条"双随机、一公开"软件系统根据执法人员名录库、抽查对象名录库的汇总信息,实现执法人员、抽查对象的各种分类检索、事项检索等条件分类组合、随机抽取,满足"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使用要求,实现全程留痕迹,责任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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