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230001-nlxzfnlxzfssthjjnlfj-00000034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宁陵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28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 |
宁陵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督导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直各相关部门: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进驻河南,为切实做好第三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准备工作,对标对表,查弱项,补短板,把存在遗留问题及时消除,夯实全县各级各部门污染防治工作责任,经研究,决定成立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专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专班
工作职责:按照“限时治理、限标治理、限域治理”要求,深入开展“散污”企业排查整治,持续开展动态清零行动,科学分类施治,分门别类对“散污”企业实施淘汰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充分发挥网格监管作用,严防“散污”企业死灰复燃和新增“散污”企业,实现“散污”企业动态清零。
组 长:顾光勇(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宁陵分局局长)
副组长:陈文强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宁陵分局党组成
员、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刘东亮 顾光辉 张 磊 周 航 姚培亮 杨坤鹏 乔亚林
二、城市建成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专班
工作职责:规范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排放管理,建立新建、改建、扩建餐饮服务单位审批的事前告知、事后监管机制;推动县城建成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场所安装符合环保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转和定期清洗,油烟排放达到《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
组 长:师 楠(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副 组长:马 铭(县城市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成 员:王 凯 李停 焦毫杰 徐钰鑫 何楠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三、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专班
工作职责:做好与省、市、县环保委、扬尘防控办等有关部门的对接,负责上报信息、制定扬尘治理有关文件和材料等工作。对县城规划区内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实行常态化监管,落实各项扬尘工作措施,完善巡查检查制度,建立问题和整改台账,开展技术指导和达标验收工作。
组 长:周忠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王 鑫
成 员:王栋梁 胡洎祥 黄元彬 马 奔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专班
工作职责: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长效管理”的技术要求,强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要持续深入排查整治建成区黑臭水体,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果,避免出现返黑返臭现象。
组 长: 师 楠(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 王守涛(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 赵佳恒 周 萍 吕战士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五、黑加油站(点)治理工作专班
工作职责:县商务局研究确定全县黑加油站(点)治理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措施。负责全县黑加油站(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处理重大问题。接受群众举报,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做好全县黑加油站(点)治理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对打击黑加油站(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堵源截流;对非法运输、买卖、储存黑加油站案件进行查处。
组 长:马学庆(县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孙玉真(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郭 瑛(县商务局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赵振雷 齐阳阳 常中亮 徐坤鹏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公安局
六、秸秆禁烧(面源污染)工作专班
工作职责:全面禁止焚烧秸秆、枯枝落叶和杂草等。统筹调度、组织协调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组 长:马昌海(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赫建奎(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路 楠 张志强 殷 明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七、燃煤散烧治理工作专班
工作职责:对散煤的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环节开展全过程监管,加大对洁净型煤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全县散煤“清零”目标顺利实现。
组 长:黄在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马兴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路统新 李广雷 康 伟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市政工程扬尘治理工作专班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市政施工扬尘控制,做好与省、市、县环保委等有关部门的对接,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全面开展标准化施工,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及“三员”管理等制度。
组 长:师 楠(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李绪强(县城市管理局总工程师)
成 员:王 蒙 王玉江 郑亚坤 冯开放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治理工作专班
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落实全县全年全域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持续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监督管理,广泛宣传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大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严格落实禁燃禁放要求。
组 长:李 冰(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
副组长:孙玉真(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成 员:王 越 李伟华 连永亮 王舰正 马 杰 张 鹏
杜耀峰 王亚林 师 杰 李振亚 秦 涛 王 恒
苗 迪 刘 勋 杨海涛 陈 坤 张军涛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十、渣土运输扬尘治理工作专班
工作职责:全面落实渣土会商联审联批制度,切实加强渣土运输管理,加大渣土运输源头管控。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负责落实县城区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工作。
组 长:师 楠(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马 铭(县城市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成 员:田林立 张 柯 马 臣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十一、砖瓦窑厂污染治理工作专班
工作职责:统筹做好全县砖瓦窑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对窑厂管理台账的建立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全县砖瓦窑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暗访、督导、检查、总结等日常工作。
组 长:林天村(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魏风波(县自然资源局总督查)
成 员:刘孝贵 王 慧 李凌飞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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