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繁體版
适老版 | 无障碍阅读
智能问答
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县(市、区)政府

中国政府网 河南省政府网 商丘市政府网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网站和新媒体监管>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114114230058619342-2022-00000238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2-06-06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网站和新媒体监管

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全县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06-0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商政办〔2019〕38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中心近期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二季度全县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第二季度,全县已备案正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15个,其中微信公众号11个,微博4个,第二季度新增政务新媒体“宁陵反诈”。按照国办政务新媒体单项否决指标,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一个,微信公众号宁陵卫生由于两周内未更新被判定为不合格,总体合格率93.3%。另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对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摸排,发现有未更新未注销未报备的“僵尸号”政务新媒体。

二、主要问题

(一)政务新媒体更新不及时。经检查发现,微信公众号宁陵卫生两周内未更新被判定为不合格,根据考核标准要求,若宁陵卫生在第三季度的政务新媒体检查通报中再次不及格,将强制要求其注销;微信公众号宁陵教育及新浪微博平安宁陵每周更新内容少于三次。

(二)政务新媒体内容审核把关不严。微信公众号宁陵教育,阳驿发布发布内容上存在表述错误、错别字、标点符号使用不当等问题。

(三)部分单位存在未更新未注销未报备政务新媒体。经排查,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工商)、县卫健委、县自然资源局、程楼乡、柳河镇、逻岗镇等单位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存在一批未更新未注销未报备的“僵尸号”政务新媒体,存在漏报和以个人名义开设官方账号规避检查的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日常监管。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积极做好政务新媒体信息与网络安全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健全日常监管体系,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二)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强化内容管理,规范内容表述,严格依据本单位职能转载发布信息,落实发布审核校对制度,提高内容发布质量。相关单位要加快未备案未使用政务新媒体的注销进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情况纸质版加盖公章于6月16日12时前报送至宁陵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电子版报送至nlxzwgkb@126.com)。


附件:2022年第二季度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存在问题清单


                            2022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第二季度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存在问题清单


序号

未备案单位名称

政务新媒体平台

政务新媒体名称

1

宁陵县商务局

微信公众号

宁陵科创电商产业园N

2

宁陵县财政局

微信公众号

宁陵财政

3

宁陵县逻岗镇人民政府

微信公众号

宁陵县逻岗镇人民政府

4

宁陵县卫健委

微信公众号

宁陵县奖扶互助中心

5

宁陵县自然资源局

微信公众号

宁陵县国土党建

6

宁陵县市场监管局

微博

宁陵工商

7

宁陵县市场监管局

微博

宁陵县孔集工商所

8

宁陵县市场监管局

微博

宁陵县柳河工商所

9

宁陵县市场监管局

微博

宁陵县城关工商所

10

宁陵县市场监管局

微博

宁陵县张弓工商所

11

宁陵县市场监管局

微博

宁陵县城郊工商所

12

宁陵县市场监管局

微博

宁陵县黄岗工商所

13

宁陵县市场监管局

微博

宁陵县逻岗工商所

14

宁陵县市场监管局

微博

宁陵县阳驿工商所

15

宁陵县市场监管局

微博

宁陵县经检队

16

宁陵县市场监管局

微博

文明宁陵食药监局

17

宁陵县程楼乡人民政府

微博

程楼乡政府

18

宁陵县柳河镇人民政府

微博

河南宁陵柳河镇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