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繁體版
适老版 | 无障碍阅读
智能问答
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县(市、区)政府

中国政府网 河南省政府网 商丘市政府网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政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114114230058619342-nlxzfnlxzf-00000127 发布机构: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6-22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宁政办〔2022〕50号 所属主题: 行政规范性文件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陵县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6-22 浏览次数: 【字体:

 宁政办〔2022〕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宁陵县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6月22日

 

宁陵县高质量推进紧密型

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县域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0〕9号)、《河南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操作规范手册(试行版)》(豫改办发〔2021〕10号)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商政办〔202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加快推进医共体建设,构建“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定位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全县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为健康宁陵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全面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建立责任清单,统筹优化整合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合理组建医共体,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保障政策。

  2.坚持管办分开。深化“放管服”改革,厘清管办职责,落实医共体运行管理自主权,促进医共体内部协同发展、医共体之间有序竞争。

  3.坚持资源下沉。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充分发挥县级医院上联下带的纽带作用,把更多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引向基层、投入基层。

  4.坚持防治结合。贯彻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

  5.坚持公益导向。以完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主要目标。2022年6月底前,建立完善紧密型医共体组织模式、运行管理和激励机制,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逐步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体系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机制,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县域医共体服务体系并取得实质性进展。通过建设医共体,实施防、治、管结合,实现医防融合,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保基金得到有效利用,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得到合理控制,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左右,居民健康素养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人均期望寿命逐年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能力开展的技术、项目不断增加。

  二、工作任务

  (一)组织架构。

  1.成立宁陵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委)。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建立由县委、县政府牵头,机构编制、发改、财政、人社、卫健、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医共体成员单位代表参加的医管委,医管委主任、常务副主任分别由县委书记、县长兼任,具体负责医共体建设的规划布局、投入保障、人事安排、政策制定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医管委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兼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2.组建宁陵县第一、第二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根据县级医院服务能力与规模以及乡镇卫生院区域布局与数量,通过双向选择、政府统筹的方式,组建两个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以下简称医疗集团)。

  (1)宁陵县第一医疗健康服务集团。牵头单位为宁陵县人民医院,成员单位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计生监督所、乔楼乡、城郊乡、阳驿乡、赵村乡、孔集乡、石桥镇、柳河镇、逻岗镇卫生院。

  (2)宁陵县第二医疗健康服务集团。牵头单位为宁陵县中医院,成员单位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城关镇、黄岗镇、华堡镇、张弓镇、程楼乡、楚庄、刘楼乡卫生院。

  组建医疗集团后,各单位原有结构设置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第一名称不变。牵头医院加挂“宁陵县第X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总医院”牌子,成员单位加挂“宁陵县第X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宁陵县XX医院XX分院”牌子。

  3.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部署,成立宁陵县第一、第二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党委,隶属于县卫健委党组。党委书记由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书记、纪委书记、委员由牵头医疗机构和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第一、第二医疗集团党委书记、院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副院长由县委组织部、县医管委考察任命;各分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副院长由第一、第二医疗集团党委考察任命。充分发挥医疗集团党委的领导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和医德医风建设。

  集团下设“一办六部”。“一办”:党政办公室;“六部”:运营管理部、健康促进部、中医药服务部、信息化服务部、财务审计部、医保管理部。推行一体化管理、连续性服务,逐步实现标准、制度、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统一。

  (二)职责分工。

  1.县医管委职责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要求。

(2)研究制定、协调推进全县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重大政策举措和重点工作任务。

(3)落实政府办医责任,保障财政投入,切实维护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

(4)听取各有关部门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

(5)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本部门承担的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并对工作推进情况跟踪问效。

(6)统筹做好我县医疗健康集团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人事安排、医保支付、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

(7)负责集团党委书记、院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副院长的组织考察及任命工作。

(8)及时研究解决医疗健康集团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9)审议和通过医疗健康集团发展所需的各项实施方案。

(10)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11)根据医疗健康集团的经营运行情况,不定期召开成员会议,并视会议内容要求非成员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2.县医管委成员单位职责:

  (1)县卫健委:履行医疗卫生行业主管的职责,做好卫生健康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工作;对接上级卫健行政主管及其他主管部门,向集团下达各种行政指令或具体工作事项,并监督落实;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任务,统筹规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督导、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

  (2)县委组织部:指导医共体加强党的建设。

  (3)县委编办:出台适应医共体改革的人才编制管理政策,通过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保障医共体编制需求。

  (4)县发改委:统筹将医共体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编制,推动区域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5)县财政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革补偿机制,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将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投入资金统一拨付县域医共体,由县域医共体根据资金性质与用途统筹使用。

  (6)县人社局:出台医共体人事管理和薪酬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政策,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推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全员目标年薪制。根据编制部门核准的医共体内员额数量或者备案数量,指导医共体各公共医疗机构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对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人员聘用等人事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备案,核定薪酬标准、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指标。

  (7)县医保局:推进对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强化总额预算管理,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依据价格管理权限,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强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考核,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8)县市场监管局:参与医疗行业综合监管,承担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3.集团职责:

  (1)履行对集团内各成员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做好医疗资源整合方案的制定和调整工作;

  (2)审定集团重大工作和按有关组织程序规范人事任免;

  (3)加强成员单位的领导和建设。做好日常医疗业务管理工作。对接上级行业行政主管及其他主管部门,向成员单位下达各种行政指令或具体工作事项,并监督落实;

  (4)统筹规划集团内医疗卫生服务资源配置。承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任务;

  (5)负责集团内各成员单位医保基金;

  (6)抓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与发展,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和从业人员监管工作。

  4.乡镇卫生院职责

  (1)完成上级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抓好内部及辖区村卫生室的业务、人事、运行等各项工作;

  (3)做好医院内部及辖区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工作;

  (4)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康复护理和转诊服务,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提供接续性医疗卫生服务;

  (5)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传染病预检分诊、筛查转诊、健康监测,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统筹及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等工作。

  5.村卫生室职责:

  (1)完成乡镇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初级诊治、康复护理、健康管理和转诊等服务;

  (3)按规定做好传染病报告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6.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职责:县疾控中心、县卫生计生监督所等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要充分发挥公共卫生专业机构龙头优势,与集团在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上实现深度融合,紧紧围绕上级下达的公共卫生任务和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居民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三)运行管理。

  按照“管好放活”理念,充分落实集团在人事管理、内部机构设置、绩效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方面的经营管理自主权,激发集团运行活力、服务效率和发展动力。

  1.完善“八种机制”:

  (1)建立人员统筹使用机制。集团人员编制按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两个层级进行分类管理。县委编办按标准核定县级公立医院总员额,总员额包括原核定的事业编制数。县级公立医院总员额数和乡镇卫生院编制总量由集团统筹使用。纳入县级公立医院总员额管理的人员(包括编制管理和员额管理)均实行实名统计、分类管理、岗位聘用、同工同酬的人员编制管理模式。现有在编人员按照“减少一个、收回一个”的办法逐步核减事业编制,通过过渡,使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实行员额制管理,核减的编制总量下沉到乡、村两级统筹使用。乡镇卫生院编制维持现状不变,事业编制总量不在核减范围。

  (2)完善薪酬落实机制。按照“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和集团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合理提高集团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医务人员收入由集团自主分配,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打破单位、层级和身份区别,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并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收入脱钩。

  (3)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根据集团建设发展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科学调整财政投入方式。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整合组建集团后,原有公立医院的性质不变,继续按照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要求,按原渠道足额安排对集团成员单位的财政投入资金。对于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中政府应承担的投入,如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政策性亏损(含实行药品零差率财政补助资金)、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化解历史债务等,县级财政预算给予安排。

  (4)建立集团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县财政局对集团各单位国有资产债权债务进行统一清算。集团各单位国有资产所有权为国家统一所有,占有、使用权归相关单位,资产管理以保值增效为方向。加强集团国有资产的外部审核和监督,提高集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

  (5)建立分工协作、双向转诊机制。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关系,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格局。集团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各职能科室对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督查,进一步提升全县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水平;各乡镇卫生院要对辖区村卫生室的规范建设以及基本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等业务进行有效监管。集团牵头医院要建立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清单,对确需到县级医院诊治的患者,基层首诊医生应主动与牵头医院联系,集团牵头医院应建立转诊绿色通道,对基层转诊病人特别是签约服务对象,优先安排专家接诊、优先安排检查、优先安排住院。鼓励基层患者首选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康复期病人回基层医疗机构诊疗。

  (6)建立业务指导和培训机制。集团牵头医院负责制定符合基层医疗机构实际的个性化指导方案、培训课程,充分发挥龙头医院的人才优势,安排学科带头人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定期到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坐诊、会诊,开展巡回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和业务培训。同时,面向各医疗单位,组织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定期开展分年度、分梯次的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及时推广学科指南及临床路径,共同遵守统一的诊疗和操作规范,逐步实现疾病的规范化、同质化诊疗,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7)建立全程健康管理服务机制。积极开展简便、有效、安全、价廉的中西医基层适宜技术,通过社区(村)健康管理团队,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实时动态管理。

  (8)建立城乡医养结合服务机制。发挥集团内医疗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医养结合工作,为老年人开辟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形成“以医带养、以医助养、以医促养”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实现医疗和养老合二为一,解决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问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2.坚持“七个统一”:

  (1)统一人事管理。发挥第一、第二医疗集团一体化管理的优势,逐步建立“县管乡用”“乡聘村用”“轮流派驻”等人才引进、使用、管理机制,原则上以县级医疗机构向乡镇卫生院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立县级医务人员晋升职称下基层制度,对已经取得执业医师和主治(管)医师的县级医院医生,在晋升前必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累计服务一年以上。其他医技、药、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前,在任职期间必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累计服务3个月以上。在人才引进上,创新人员招聘方式,实行“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调配、统一管理”的模式,集团按照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计划,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由集团统一组织公开招聘,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备案。

  (2)统一财务管理。县医管委向集团派驻总会计师,加强集团经济管理工作。集团对各分院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分户核算。承担集团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价格管理、资产管理、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工作。加强集团内审管理,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监督。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组建财务核算中心,负责所属乡镇卫生院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收支,以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合理性。

  (3)统一集中采购管理。集团负责各分院大宗商品的采购,并认真落实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制度。统一全县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并执行相关收费标准,逐步实现同城同级同价。执行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政策。集团要对各分院的药房管理、合理用药等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卫生院负责本辖区内村卫生室所需药品的采购与配送。

  (4)统一医保总额预付管理。医保部门对医疗集团实行按管辖居民人头医保基金总额付费管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和“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年初预算、按月预付、季度评估、年终清算。按照当年度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预算收入的10%提取风险储备金、5%质量保证金、上解大病保险基金后,由县级医保经办机构按医共体覆盖参保居民数量,由医保经办机构按月预付给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医疗集团牵头单位根据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病人数和医疗资源配置情况,合理分配医保基金使用方式和流向,并接受医保部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支持中医技术和中药在基层的推广应用,制定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政策,扩大中医技术和中药(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报补的范围,降低中医药报补起付线,提高中医药报补比例。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做好与县域内其他医共体、医药机构之间的医保基金结算和县域外转诊审核工作,并报县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县域外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非医共体单位等医保费用从医共体年度预分额度中列支,由县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统一支付和结算。风险储备金使用按照市级统筹文件执行。县医保部门按照权限对医共体医保基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与质量保证金返还、医保费用年度清算等挂钩,确保医共体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不降低。

  (5)统一医疗业务管理。结合原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设置不同的业务管理板块,由集团各职能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做到规章制度统一、技术规范统一、人员培训统一、业务指导统一、工作考核统一。

  (6)统一资源配置管理。整合后的人、财、物、学科设置由集团统一管理。要进一步优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资源配置,按照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将闲置设备、设施流转到急需的医疗卫生机构。同时加强县、乡两级医疗卫生资源要素和功能整合,所有资源实行共享,推行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查检验,提高优质医疗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利用,提升基层诊疗能力。

  (7)统一信息化建设管理。按照全县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总体要求,构建县级医院与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紧密交互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实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三级网络信息无缝对接,促进健康档案管理和双向转诊制度的进一步落实,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3.保持“三个不变”:

  (1)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暂时保持不变。集团组建完成后,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原有单位和人员的性质保持不变。

  (2)承担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和任务保持不变。组建集团后,各牵头医院承担医疗保健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等任务不变,发展中医药的职责和定位不能弱化。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承担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同时,各基层医疗机构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技术指导工作职能继续保持不变。

  (3)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保持不变。组建集团后,县、乡(镇)政府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的财政投入政策和渠道保持不变。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确保政府投入的增长幅度略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原有县、乡(镇)两级政府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投入不能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工资运行经费、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经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要及时足额拨付。对公立医院规划配置的重点项目、急需解决项目、新改扩建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化解债务等方面投入,实行倾斜扶持政策。建立向省和中央争取项目资金的机制。建立完善卫生投入绩效评价体系,强化投入监督监测评估,提高投入资金使用效率。

  (四)提升服务效能。

  1.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县级医院呼吸、重症监护、传染、肿瘤、心脑血管、血液透析、病理、职业病防治、精神卫生和老年医学等重点专科建设,推进中医诊疗、胸痛、卒中、创伤、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慢性病管理等中心建设。加强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到2023年底,力争县人民医院达到三级水平,县中医院力争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

  2.激发乡镇卫生院运行活力。严格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保障政策,允许乡镇卫生院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自主决定内部绩效工资比例;在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结余中,可提取60%以上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可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全科医生岗位津贴、加班值班夜班补助、下乡补助、有毒有害补助等子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70%用于签约团队内部分配,签约团队内部分配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和全科医生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在绩效工资中单列。对在院工作的全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结合工作条件、工作任务和服务年限等因素发放一定的岗位津贴,财政给予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公卫医师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县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平均收入水平。到2022年底,力争所有乡镇卫生院设置符合要求的中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30%以上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15%以上达到或接近二级综合医院水平。

  3.巩固村卫生室阵地。将不低于5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并依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补助。按规定落实村卫生室医保资金的一般诊疗费、慢性病管理费、签约服务费、健康宣教费、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等。积极推进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对依据规范设置的村卫生室,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负责延伸服务,探索乡镇卫生院对标准化村卫生室派驻村医管理模式。对其他村卫生室,要深化乡村一体化管理,按照自愿的原则,吸收纳入医共体管理,对其设备、药品、耗材等实行联合采购和统一配送。对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择优实行乡聘村用,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乡镇卫生院缴费部分纳入其正常支出范围,县财政予以补助。鼓励乡村医生以社会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2022年底,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达标率达到100%,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比例达到80%以上。

  4.严格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医共体成员单位在制度、技术规范、服务流程、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方面执行统一标准,在药品耗材采购配送、药事服务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利用临床路径管理、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P)绩效评价等管理工具,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

  5.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投入结构,加强基层防控能力建设。加大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力度,健全执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年初将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90%按医共体辖区服务人数打包拨付给各医共体,预留10%的基本公共卫生资金,在年底根据考核结果拨付。

  6.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利用医共体技术资源,将县级医疗机构专科医生作为技术支撑力量纳入家庭医生团队,医共体将医保和公共卫生资金双打包给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实行结余留用的激励机制,引导家庭医生“治未病”“管慢病”,建立以全科医生为核心、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服务模式,开展智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

  7.形成有序就医格局。按照县、乡、村三级疾病诊疗目录提供诊疗服务,统一药品目录,完善医共体内部、医共体之间、县域内就诊和县域外转诊管理办法,积极与县域内医联体对接,实行全县一盘棋,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有序就医格局。

  8.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完善健康促进工作模式,推动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和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提升人民群众自我健康管理意识和健康素养水平。

  9.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治疗重大疾病中的协同作用,以及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坚持“治未病”理念,提升中医药在健康评估、预测、干预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方面骨干作用、龙头作用;提高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的能力与特色,强化中西医临床协作,开展联合攻关;增强中医药康复服务供给,使中医药成为疾病康复的首选和重要手段。县中医院指导乡中医馆建设、中医适宜技术培训,促进县乡中医业务协同发展。

  10.促进医防融合发展。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设立公共卫生科,行政村卫生室设立公共卫生室,打造医共体内县乡村一体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破除阻碍医共体与公共卫生服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壁垒,推行公共卫生首席专家制度,成立县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提高重大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疾病控制、临床救治有效协同机制,构建公共卫生服务新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医共体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健康宁陵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化县域综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改革落地见效。医改相关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完善政策措施,制定任务清单,加强工作协同,形成改革合力。

  (二)完善政策保障。各相关部门要给予政策支持,创新人事、编制、职称、薪酬等管理方式,推动建立符合医共体特点的管理体制和组织模式。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协同改革,不断完善医共体的运行模式和发展机制。强化投入保障,重点支持医共体基本设施设备、人才引进与培养、学科发展与信息化建设,为医共体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

  (三)强化督导考核。政府相关部门和县医管委成员单位要以职责履行、县域就诊率、基层就诊率、双向转诊数量占比、服务能力、医疗质量和费用控制、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群众健康改善和满意度等为核心指标,建立健全集团建设工作评估标准,强化指导、督导和检查。密切关注改革进展,定期开展改革评估,加强宣传引导和典型引领,总结推广集团内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四)做好宣传发动。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改革措施的宣传和解读。卫健部门作为改革主体,要让每位医务人员清楚改革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参与改革。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环境和氛围,确保我县县域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建设顺利推进。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陵县医疗健康集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20〕41号)同时废止。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