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nlxzfnlxzf-0000035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2-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陵县2023年“阳春送暖 惠聚宁陵”促消费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总体目标
为进一步促进消费,加快企业有序恢复发展,我县以发放消费券的方式开展促消费活动,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突出的行业加大了帮扶力度,让有关举措的效用充分发挥出来,更好地满足群众消费需求,助企纾困。通过本次促消费补贴活动,鼓励宁陵人支持本地企业购买宁陵本地产品,释放消费潜力,扩大消费市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推动全县经济平稳运行,活跃我县消费市场。
二、适用范围及时限
(一)适用范围 :宁陵县县域。
(二)适用时限:2023年2月15--3月15日。
三、活动内容
县政府筹措财政补贴资金100万元,县建行提供20万元活动资金支持(随此次活动,该行自行开展补贴工作)。商超促消费补贴资金60万元、餐饮促消费补贴资金30万元,智能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促消费补贴资金10万元,共计发放电子消费券100万元。用户注册建行生活APP,每名注册用户可在该平台领取餐饮、商超、智能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三大类消费券。通过各媒体及微信、网站、直播等形式,多渠道宣传活动内容。以发放优惠券为抓手,进一步拉动内需,强力拉动宁陵县域内消费活力及信心。
四、政策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63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2〕42号)文件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2022年“惠购银冬韵味商都”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商政办明电〔2022〕45号)
宁陵县商务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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