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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3238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7-04-16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宁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陵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4-16 浏览次数: 【字体:

 宁政〔2017〕9号Pra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宁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陵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宁陵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4月6日Pra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宁陵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
资金使用方案


  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实现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强化与我县脱贫规划的衔接,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河南省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豫财农〔2017〕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脱贫目标
  根据宁陵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围绕转移就业、产业扶持、社会保障、特殊救助等路径,通过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项目的实施,使全县22个贫困村有序退出贫困序列,实现全县1.08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三、筹资方式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和《河南省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豫财农〔2017〕16号)文件的要求进行筹资。对下达给我县的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及省配套资金20类61项、省级财政安排财政涉农资金13类28项进以及市级13项进行整合。对我县2017年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增债券安排的扶贫资金纳入了统筹整合范围。对一年以上的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收回,统筹用于我县脱贫攻坚工程。截至目前,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1288.34 万元,具体筹资及使用情况分别见宁陵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附件1)和宁陵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贫项目明细表(附件2)。
  四、具体建设任务与资金安排使用
  根据我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批准,将我县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2896.3万元安排以下项目: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宁陵县2017年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18项,预计投入资金17963.8万元。具体如下:
  1.新建村内道路140100平方米,投入资金1401万元,解决2.2万人行路难问题。
  2.新建村、村联网路289182平方米,投入资金3183.8万元,解决2.2万人出行困难。
    3.建县级道路4050平方米,投入资金771.6万元,解决18万人出行困难。
    4.2014、2015年度脱贫村道路提升工程30万平方米,投入资金3000万元,解决15万人出行困难。 
    5.综合文化室建设项目。新建村文化室60栋8821平方米,投入资金879万元,丰富11万人文化娱乐生活。
  6.购置健身器材,音箱等项目。购置健身器材63套、篮球架63对、文化器材63套、广播器材63套,投入资金138.6万元,丰富11万人文化娱乐生活。
  7.购置垃圾箱项目。购置垃圾箱1920个,投入资金32万元,改善11万人生活环境。
  8.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新建文化广场77300平方米,投资773万元,丰富11万人文化娱乐生活。
  9.新建舞台、背景墙项目。新建背景墙4082.4平方米、舞台3150平方米,投入资金310万元,丰富11万人文化娱乐生活。
  10.新建广场公厕项目。新建广场公厕61座、1342平方米,投入资金152.5万元,解决10万人生活。
  11.安装广场、路灯安装项目。安装路灯2739个,广场灯142个,投入资金608万元,方便群众11万人夜间出行。
  12.新建标准化卫生室项目。新建标准化卫生室41套、4468平方米,投资82万元,改善8万人的人居环境。
  13.脱贫村贫困户六改建设项目。贫困户六改项目每个村计划投资60万元,预计投入资金1320万元,解决群众1.8万人。
  14.赵村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善高标准农田1万亩,投入资金500万元,改善1万亩农田。
  15.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农田水利建设12个行政村,投入资金3559万元,改善2.2万亩农田。
  16.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农田水利建设4个行政村,投入资金597万元,改善1万亩农田。
  17.脱贫村活动场所规范和智慧党建项目,计划在本年度脱贫村安装电子屏和远程教育系统,投入资金449.386万元。
    18.贫困村学校改造项目,改造学校8所,投入资金207万元,改善650人学习环境。
  (二)农村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宁陵县2017年度农村产业发展项目9项,预计投入资金14332.5万元。具体如下:
    1.发展乡村旅游3个补助项目和3个桃园基地建设项目,预计投入资金692.5万元。
  2.新建精准扶贫就业基地和种植养殖基地项目。新建精准扶贫就业基地48个、培育10个种植、养殖基地,预计投入资金2958万元。
  3.新建畜牧养殖基地项目。新建畜牧养殖基地7个,每个基地100万元,计划投入资金700万元。
  4.新建种植基地项目。发展酥梨、温棚、花生等生产基地,计划投入资金1680万元。
  5.光伏发电安装项目。对分散式光伏安装进行补助,计划投入资金100万元。
  6.林业产业扶持项目。解决所有贫困村内绿化问题,计划投入资金80万元。
  7.贫困村自主创业财政补助项目。贫困户自主创业每户补助资金2014年、2015年脱贫村每户3000元和2017年计划脱贫村每户8000元,计划投入资金6922万元。
  8.贷款贴息项目。企业、合作社、贫困户个人贷款补贴利息,计划投入资金900万元。
  9.技术培训。中等职业教育、雨露计划、实用技术培训等,计划投入资金300万元。
  (三)社会保障项目建设。宁陵县2017年社会保障项目2项,预计投入资金600万元。具体如下:
  1.贫困户大病医疗保险投入。解决所有贫困户大病医保问题,计划投入资金300万元。
  2.环境改造项目工程投入。贫困村环境改造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00万元。
  五、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项目主管单位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确定建设项目,提出项目建设资金申请。
  (二)项目资金申请经县扶贫办确认该建设项目在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范围以内,签字盖章后,经分管项目主管单位的副县长、分管扶贫副县长、常务副县长签字审批后由项目主管单位报县财政局。
  (三)县财政局收到县扶贫办签字盖章确认并经县领导审批的项目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将资金下达到项目主管单位。
  (四)项目实施单位依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和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报账。
  (五)报账资料经项目主管单位、扶贫办和县财政局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六)补助类项目报账资料中须附有乡(镇)人民政府汇总的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党支部、村委会签字盖章确认的各村贫困户、贫困人口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相关信息)。相关信息由项目主管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据实审核确认。县财政局根据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确认的补助资金信息,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或直接拨付到经村、乡、县三级确认与贫困户签有帮扶协议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合作社和企业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
  (七)扶贫建设类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严禁设立扶贫资金支出过渡户或将资金划拨预算单位实有账户,严禁提取和支付现金。扶贫项目实施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不得从扶贫资金中提取管理费。
  六、监管措施
  (一)组织监管。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由县政府按照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统一安排使用。
  (二)部门监督。纪检、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三)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到村到户资金要在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15天。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附件:1.宁陵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2.宁陵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明细表
Pra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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