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3240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17-04-18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陵县2017年严格大气污染防治在线监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7〕27号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陵县2017年严格大气污染防治
在线监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宁陵县2017年严格大气污染防治在线监控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陵县2017年严格大气污染防治在线监控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在线监管,全面掌握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重点涉气企业废气排放等情况,促进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2017年商丘市下达我县空气质量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准、严、实、细”为原则,2017年,新增7家废气排放企业7套废气自动监控基站,新增14套施工工地扬尘监测监控设备,基本形成全县环境空气质量和工业大气污染源立体综合监测监控体系,不断提升大气污染在线监管能力。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工业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2017年5月底前,完成新增7家重点涉气企业7套自动监控基站建设,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全面实现在建工地扬尘监控。
1.2017年3月底前,县住建局完成房屋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和平台,并与市住建部门联网。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2017年3月底前,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根据各自职责完成本行业市政工程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和平台,并与市住建部门联网。
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
3.2017年3月底前,完成房屋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和平台、市政工程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和平台(或将两个系统和平台整合到一个系统和平台上)建设,并与市监控平台联网。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
4.2017年3月底前,新开工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房屋工程和长度为200米以上的市政线性工程,必须在开工前建设扬尘监测监控设施并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联网。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
5.纳入全省计划的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在建施工工地共有14个,已建扬尘监测监控设施未联网的在建工地,3月底前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联网;未建扬尘监测监控设施的在建工地,5月底前建成并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联网。其他未纳入省计划的严格按照标准排查,建筑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以上,长度200米以上的市政线性工程必须建设在线监控系统。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环境攻坚办)统筹指挥、指导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抓好本方案贯彻落实。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专项方案,倒排工作周期,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按期完成。各项目责任单位负责项目申报、资金申请、项目实施等工作,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二)强化联合督查。将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治理任务纳入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对督查中发现的建设进度滞后、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全程督办、跟踪问效、一追到底,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建设任务顺利推进。
(三)建立周例会制度。每周召开由项目责任人参加的周调度例会,汇报本周工作进展情况和下周推进计划,分析研究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加强督促督办,确保各项目按照时间节点顺利推进。周例会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各责任单位并报县环境攻坚办,作为奖惩考核和追责问责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强化保障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提升项目是打好全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保障和支撑,时间紧、任务重,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项目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争取相关企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增强主动开展建设任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各项建设任务顺利按期完成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强化维护管理。项目建成后,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加强维护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设施与系统正常稳定运行,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技术和数据保障。
附件:1.宁陵县需安装废气自动监控设施排污单位汇总表
2.宁陵县建筑工地视频监控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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