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繁體版
适老版 | 无障碍阅读
智能问答
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县(市、区)政府

中国政府网 河南省政府网 商丘市政府网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政策>政府文件>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3243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7-04-26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陵县2017年加快推进供热供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4-26 浏览次数: 【字体:

 宁政办〔2017〕37号tOu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陵县2017年加快推进供热供暖
实施方案的通知tOu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宁陵县2017年加快推进供热供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tOu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tOu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tOu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2017年4月14日tOu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此件公开发布)
 tOu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宁陵县2017年加快推进供热供暖实施方案tOu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县供热供暖工程建设,促进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2017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空气质量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10月底前,我县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20%以上。全县新增集中供热面积约100万平方米,新建、改造管网总长度约20公里,新建换热站约15座,新增集中供热户1万户。完成供热热源建设和主管网铺设,力争在冬季前实施集中供暖。
全县范围内,严禁新建燃煤锅炉,严禁燃煤散烧。在未实现集中供热的区域要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延伸,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其余供热管网无法覆盖区域,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完成部分气代煤、电代煤改造民生工程。
二、工作任务
  (一)编制供热供暖实施方案。县综合执法局按照目标要求,编制完成2017年供热供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人、落实措施、完成时限和奖惩机制。方案于2017年4月30日前,报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备案。
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环保局。
  (二)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热源建设。
  1.大力发展燃气供热。对用热规模较小或暂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区域,组织优先选用燃气供热锅炉方式供热。2017年7月底前,对现有燃煤供热锅炉,环保部门负责督促完成煤改气替代或超低排放改造,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拆除逾期未完成改造任务的供热锅炉。2017年9月底前,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调配天然气0.02亿立方米指标,保障居民煤改气用气需求。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县质监部门严禁审批新建燃煤锅炉。
责任单位:城关镇人民政府、城郊乡人民政府等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特色商业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环保局、县工商质监局(质监)。
  2.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供热。在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网未覆盖区域,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督促采用电锅炉供热、碳晶、发热电缆、电热膜等电采暖方式替代燃煤采暖。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发改委。
  (三)强化供热管网配套建设。配套供热管网应与集中供热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产。2017年10月20日前,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新增集中供热面积约100万平方米,新建换热站约15座,新建、改造管网总长度约20公里,新建、改造换热站、管网建设计划于2017年4月30日前报市环境攻坚办。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保障新建换热站的土地使用指标。
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
  (四)加快燃煤锅炉拆改。2017年7月底前,环保部门负责督促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广大农村、乡镇和产业集聚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实现全县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或改造。质监部门负责及时办理锅炉使用登记及变更手续。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工商质监局(质监)。
  (五)加强煤炭质量控制。对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实行煤炭质量控制,质监部门要定期对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使用煤质抽检,对不符合《河南省商品煤质量管理办法》(豫发改能源〔2015〕1176号)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冬季采暖期,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必须使用优质燃煤(硫分含量小于0.8%,低位发热量高于4500大卡/千克)。
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质监)。
  (六)简化供热审批程序。要开辟供热供暖设施审批绿色通道,依据供热供暖实施方案,加快联审联批。对集中供热项目,发展改革、环保、国土资源、住建、规划、城管、水利等部门根据职责,依规优先安排用地、环保、用水、用气指标,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审批。发展改革部门对已经核准的燃煤背压式热电联产、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倒排工期,压实责任,在规定时间内见效。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发改委、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水利局。
   (七)多方筹措供热资金。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供热供暖工程的支持力度,完善价格机制和相关政策,实行以奖代补。税务部门要加大财税补贴力度,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强力推进供热供暖工程。发展改革部门打破传统的垄断供热方式和经营管理体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鼓励发展多种方式的清洁能源供暖。采取PPP等多种融资方式,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供热供暖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发改委。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是本行政区域供热供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热方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将供热供暖工程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明确责任、落实资金、倒排工期、建立台账。县发改委、县综合执法局要加强检查,督促指导,推进项目建设。每月5日前,县综合执法局要将上月集中供热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环境攻坚办、市城管局备案。
  (二)严格考核奖惩。加大对供热供暖行动方案的督查考核力度,对考核结果优良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县直相关职能部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表彰,并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上给予倾斜;对完成任务进展缓慢的地方和单位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1.宁陵县供暖管网铺设计划表
          2.宁陵县集中供热供暖建设进展月调度表
tOu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