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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3267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7-06-16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陵县创建市级卫生县城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6-16 浏览次数: 【字体:

 宁政办〔2017〕47号bMe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陵县创建市级卫生县城方案的通知bMe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宁陵县创建市级卫生县城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bMe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bMe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2017年6月4日bMe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宁陵县创建市级卫生县城方案bMe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为进一步提高县城卫生整体水平,加强县城卫生管理,完善县城功能,优化人居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商丘市卫生县城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政府组织、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以治脏治乱为突破口,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创建市级卫生县城活动,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总体要求
以创建市级卫生城为契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硬件上项目、软件抓管理、创建上档次,做到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全民动员、全面参与,团结协作、密切配合,重点突破、标本兼治,依法治城、长效管理,高标准、高起点、超常规、快节奏、全方位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确保成功创建市级卫生县城。
三、目标任务
(一)组织管理目标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成立高规格创建指挥部和创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爱卫会各委员单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明确落实责任。
    2.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综合目标考评,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全县爱国卫生工作有长远规划和年度目标,围绕目标抓好贯彻落实。
3.县乡爱卫会组织健全,爱卫办机构、编制、人员、经费有落实,具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条件,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各项工作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4.创建工作纳入县城发展规划,有组织、有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检查落实。
5.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群众对创卫工作成绩和效果满意率达80%以上。
(二)健康教育目标任务。
6.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机构,有健康教育专职人员,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经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健康教育和卫生科普宣传活动。
7.医疗卫生单位要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服务,医院门诊、病房有卫生知识宣传栏和资料。医务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8.全县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0%以上。
9.积极开展重点行业和社区人群的健康教育活动,县城食品、饮食服务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率和复训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10.认真实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县城主要街道、公共场所、社区和各居委会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和板报,定期更新内容,职工、居民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11.广播、电视台设有卫生知识讲座和健康教育栏目,每周至少播出一次,加强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的舆论引导和新闻舆论监督,不断提高全民卫生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12.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城区内无烟草广告。县城各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会议室、办公室必须有明显的禁烟标志,必要时设置吸烟室。
(三)市容环境卫生目标任务。
13.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和环境管理法规,制定适合本县市容、环卫监督管理的管理条例。市容环卫机构健全,环卫经费落实。有县城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的中、长期规划,垃圾粪便处理技术档案齐全。
14.市容环境整洁。街道路面平整,硬化率达90%以上,人行道铺装率达90%以上,下水道管网覆盖率达到80%以上,无堵塞现象;路边沟渠畅通,无污水坑凹,无残墙断壁,无垃圾渣土暴露,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设摊点、乱挂衣物、乱写乱画现象;落实沿街单位、门店、居民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店内卫生达标;沿街标语、广告、门牌、店匾设置合理,图案规范完整;临街楼房阳台整洁、封闭规范。
15.城区无卫生死角,无违章饲养畜禽。
16.县城区主要街道两侧每50米设1个果皮箱,居民区每60-80户按服务半径50米设1个垃圾箱(池、屋),垃圾中转站按服务半径1.5平方公里范围设置。环卫设施设备完好率达98%以上,做到定期清扫、消毒,周围整洁无蝇蛆;清扫保洁率达100%,做到夜间清扫、白天保洁,质量良好;城区垃圾容器封闭,垃圾收集运输密闭化,不遗撒、不滴漏;城区垃圾定时定点收运,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并定点开展卫生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17.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及《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要求建设和管理公厕。公厕布局合理,数量足够,建成区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其中繁华街道、重点城区和大型公共场所周围设置公厕应不低于二类标准;水冲公厕80%以上;公厕规范管理,专人保洁,地面、墙壁干净,便池内无积粪、无尿碱,基本无臭、无蝇蛆,粪便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
18.建筑工地管理组织健全,卫生制度落实。施工场地设置隔离护栏高度不低于1.8米,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车辆运输无遗撒、滴漏;工地设置的职工食堂和临时厕所符合卫生要求。
19.城区河道、湖泊等水体水面整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20.县城绿化美化好,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人均绿地面积达6.5平方米以上,建成一批绿化先进单位和花园式单位。
21.经营食品的摊位和夜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规有关规定。
22.城区各类交通标志及管理设施规范,交通秩序良好;各类车辆定点停放整齐,无乱停乱放现象。
23.积极推行亮化工程,路灯亮灯率95%以上,规范沿街电讯线路。
24.城区各城乡结合部主要道路平整,两侧无暴露垃圾,无私搭乱建,无露天粪坑,绿化、美化好。
(四)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25.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有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有环保机构、监管队伍,开展常规环境监测,监测资料齐全;近三年内无污染事故和重大生态破坏事故发生。
26.城区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平均值小于0.2毫克/标准立方米,二氧化硫年日平均值小于0.06毫克/标准立方米;建成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50%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地面水水质达标率达100%。
27.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5%;医源性污水集中处理、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医源性废弃物焚烧处理率达100%;工业固体废弃综合利用率达80%;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贮存、处理。
28.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以上。
29.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乡镇企业劳动卫生必须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病媒生物防制目标任务。
30.有除“四害”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明确。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有效控制“四害”孳生地。
31.县乡村除“四害”组织、网络健全,有专(兼)职人员,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经费有保证。所用鼠药和杀虫剂科学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2将鼠、蚊、蝇、蟑螂“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标准c级以上,并通过上级考核鉴定,“四害”密度监测资料齐全。
33.“灭鼠先进城区”效果巩固,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集体食堂、饮食店、副食店、食品加工厂(点)、屠宰厂、粮库、粮店、医院等重点单位防鼠、防蝇等除“四害”设施合格率达95%以上。
(六)卫生监督目标任务。
34.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卫生监测与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城区连续三年内未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饮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
35.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自来水厂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有《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达98%以上。
36.各类饮食店、食堂、食品加工摊点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齐全,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操作规范。销售食品过程符合卫生要求,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定型包装食品符合规定,无变质、腐败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
37.县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38.旅馆、美容美发厅、公共浴池、网吧等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备齐备,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要求。顾客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有定期的消毒效果监测报告。
39.旅客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长住旅客一周一换;客户及卫生间配备专用清洁工具,每个床位所用脸盆、脚盆标志明显。
40.公共浴室有禁止传染性皮肤病、性病患者就浴的标志和措施,无女用大浴池,男用大浴池有淋浴设施。
41.县城影剧院、图书馆、商场等公共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合理配备垃圾箱和卫生公厕。有固定的卫生知识宣传栏,有明显禁烟标志和具体的劝阻吸烟措施,必要时设置吸烟室。
42.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测资料齐全。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3.企业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城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依法进行职业卫生审查,企业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工作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44.县城普通中小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教学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学校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七)疾病预防控制目标任务。
45.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制度、有措施,资料齐全。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医院内感染引起的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
46.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件》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报告疫情、无瞒报、漏报现象,有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47.医疗机构按要求开设肠道门诊,法定报告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辖区内无脊髓灰质炎病例发生。
48.认真开展计划免疫和乙肝疫苗免疫工作,“四苗”接种率及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分别达到95%和85%以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安全注射率达到100%。
(八)社区卫生目标任务。
49.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检查评比活动。除“四害”措施落实得力。
50.环境整洁,庭院绿化美化、道路硬化,路面平整,下水道通畅。环卫设施完善,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有专人负责保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违章建筑,车辆摆放整齐。
51.室内卫生状况良好,楼道内整洁,无乱堆乱贴乱画现象,门窗无破损。单位会议室有公用茶具消毒设施。
52.单位职工食堂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居民区饮食、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经营符合卫生要求,无乱设摊点现象。
53.社区卫生服务达到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一体化要求,为城区居民提供最基本的健康保障服务。
54.深入开展创建卫生先进单位活动,每年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4—6个,市级6—10个,县级10—20个,省、市、县级卫生先进单位分别达到25%、45%、80%以上。
(九)乡村卫生目标任务。
55.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平均参合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56.建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村卫生室(所),配置医疗用房、设备和人员,村医取得合法执业资格。
57.大力开展农村卫生改水、改厕工作,有部署、有落实。以行政村为单位,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75%以上,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达60%以上。
58.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村活动,20%的行政村创建成市级卫生村,并经过省市考核命名。
59.各村道路建设、养护达标,村容村貌良好整洁,农户庭院清洁,物品堆放整齐,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村内无散放牲畜、家禽。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7年6月启动并贯彻始终):制定规划,宣传发动阶段。一是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层层召开会议,大张旗鼓的宣传创建市级卫生县城的目的与意义,调动和激励全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的热情,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全县上下形成浓厚的创建舆论氛围。二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创建工作制度和措施,明确创建工作的责任目标。各单位根据所承担的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第二阶段(2017年6月—10月):全面开展阶段。一是针对脏、乱、差现象进行突击整顿,大搞市容市貌卫生综合治理,规范公共秩序的公民行为,抓好长效管理,全面改善全县卫生面貌。二是全面完成基础设施、改水改厕、除“四害”等硬件建设任务,成功创建“灭鼠达标先进城区”,“四害”指标达到市级卫生县城标准。三是抓好督促检查,对照《市级卫生县城考核细则》,县创建指挥部要组织人员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对创建效果较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对领导重视不够和行动不力的单位给于全县通报批评,并结合考核办法给于相应惩处。四是抓好资料归档工作。做到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各项创建任务全面达标,迎接考核验收。
    第三阶段(2017年11月—12月):验收迎检阶段。各单位要开展好回头看,查漏补缺,认真做好创建卫生城的各项工作,县创建指挥部要形成材料报请市爱卫会考核验收,并于2017年12月份迎接市爱卫会考核验收,力争一举创建成功。
    五、保障措施
    创建市级卫生县城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惠民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必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加强领导。成立高规格创建指挥部,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创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爱卫办,具体负责卫生城创建工作。有关乡(镇)、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确定专人抓创建,一把手负总责,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二)营造氛围。一是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创建卫生县城的目的、意义、内容、措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创建意识、科学发展意识,使创建工作成为每位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二是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导向作用,注重挖掘创建工作中正反两方面典型,表扬先进、激励后进。三是要组织开展“做文明市民、建卫生小区、创卫生单位”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增强全民联动抓创建的思想基础。四是认真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开展“创卫宣传月”活动,适时召开创建工作表彰大会,切实推动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建章立制。针对创建过程中薄弱环节和县城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措施。县直有关单位要制定完善县城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县城垃圾管理与街巷保洁管理制度、除“四害”管理办法及方案、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规划实施方案、县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制度、县城卫生检查评比奖罚制度等。围绕创建卫生县城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使创建工作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切实保障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明确职责。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根据创建市级卫生县城内容的要求,层层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县创建指挥部将各项创建项目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各单位,落实到责任人,实行岗位目标管理。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承担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基层单位、街道居委会和村委会,并签订责任书,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排出工作日程表。对市民反映强烈的脏、乱、差问题,实行县四大班子领导成员分工责任制,逐个治理解决,限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五)严格督查。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密切配合,严禁推诿扯皮,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县创建指挥部强化督办查办,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分层次、分月份考核评比,并在县电视台公布检查结果,对先进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落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bMe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附件:宁陵县创建市级卫生县城指挥部成员名单bMe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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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bMe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宁陵县创建市级卫生县城指挥部成员名单bMe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指  挥  长:马同和(县政府县长)
    副 指 挥 长:侯公涛(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洪  峰(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赵向群(县政府副县长)
            杨金献(县政府副县长)
            周克章(县政府副县长)
            权宏涛(县委群工部部长)
    成  员:崔旧增(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伟(县财政局局长)
            王自中(县公安局局长)
            师  楠(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潘功华(县卫计委主任)
            常风暴(县发改委主任)
            马昌利(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高  毅(县商务局局长)
            李  勇(县教体局局长)
            丹红星(县住建局局长)
            卢健民(县供电公司经理)
            刘建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姚玉江(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米金华(县委农办主任)
            金业营(县水利局局长)
            周忠华(县农业畜牧局局长)
            高  敏(县文广旅局局长)
            乔茂勤(县环保局局长)
            李煜夏(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
            马建波(城关镇镇长)
            张东林(城郊乡乡长)
            黄政通(团县委副书记)   
            陈效红(县爱卫办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爱卫办,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等日常工作。bMe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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