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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3290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7-09-13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陵县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9-13 浏览次数: 【字体:

 宁政办〔2017〕76号rjQ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陵县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宁陵县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jQ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2017年9月8日


宁陵县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卫办疾控〔2010〕172号)和《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疾控〔2011〕37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统称“慢性病”)防控能力和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部门联动,综合控制慢性病的社会和个体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早诊早治、慢性病规范化管理,控制慢性病发生,降低慢性病危害,减少慢性病负担,全面推动我县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深入开展,提高我县居民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
  (二)工作目标。
  1.加强政策倡导,制定和完善慢性病防控相关公共卫生政策。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各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密切配合,建立联络员和信息通报制度,制定并出台适应我县实际情况的慢性病防控政策和相关制度。
  2.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慢性病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防控能力。
  3.建立慢性病监测评估系统,规范开展慢性病监测工作。建立覆盖全人群的慢性病监测系统,规范开展慢性病监测、干预、评估和信息收集、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慢性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评估,逐步完善慢性病防治效果评价体系,提高慢性病防治技术决策和实施干预水平。
  4.探索适合我县的慢性病防治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建立持续有效的慢性病防控筹资机制和渠道,实现慢性病防治工作可持续开展。
  5.促进全民健康知识普及和健康行为形成。降低我县人群烟草消费、不合理膳食、身体活动不足等慢性病危险因素的暴露水平,普及慢性病防治健康知识,提高人群慢性病防治核心信息知识知晓率,促进全民健康行为形成,逐步提升健康行为形成率。
  6.规范慢性病高风险人群的发现和主要慢性病患者的管理。加强高风险人群和患者生活方式干预的技术指导,提高高血压、糖尿病等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进一步提升患者自我管理的意识和技能。加强重点癌症的筛查和早诊早治工作。适龄儿童开展龋齿充填和窝沟封闭。
  (三)主要指标。
  1.知识知晓率:人群慢性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血压水平知晓率达到70%以上,腰围体重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血糖水平知晓率达到30%以上。
  2.健康行为形成率:成年男性吸烟率控制在60%以下,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6克,平均每天运动量6000步以上的成年人比例达到35%以上。
  3.慢性病早期发现率:高血压、糖尿病登记率不低于我县患病率或全国平均患病率的60%,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不低于50%。
  4.慢性病管理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不低于35%和30%。
  5.慢性病控制率: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分别不低于30%和25%。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政策倡导,建立工作机制。
  1.县政府将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列入我县政府实事工作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将慢性病相关指标纳入有关部门考核内容。
  2.出台1—2项慢性病综合长效防控的公共政策和制度,基本内容包括媒体公益宣传,推动合理膳食,鼓励和支持食品企业开发、生产和销售促进健康的食品,促进身体活动,加强烟草控制,方便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早诊早治及双向转诊。
  (二)加强能力建设,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队伍。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置独立的慢性病防治专业科室,人员不少于6人,每年接受2次慢性病综合防控理论与专业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专人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
  2.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慢性病防治专业机构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共同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建立评估和考核体系。
  3.县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至少两次规范化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基层卫生人员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和诊疗技术水平。
  (三)收集基础资料,开展慢性病社区诊断。充分利用疾病监测、专项调查、居民健康档案等已有的基础信息和资料,收集本地区地理、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居民死亡等基础资料,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分析我县主要慢性病流行现状、主要危险因素、居民慢性病知识知晓水平、防控措施等情况,确定重点目标人群和优先领域,明确主要策略和行动措施,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社区诊断报告。
  (四)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全人群的慢性病监测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慢性病死因监测、肿瘤登记、心脑血管事件报告、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等基本内容,不断提高监测质量,建立慢性病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发布慢性病预防控制相关信息。
  (五)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作用,围绕控制烟草消费、推动合理膳食、促进健身活动三个重点,开展包括“人人知体重(腰围)、成人测血压”“家庭、食堂和餐馆减盐限油”“推广简便适宜技术,促进人群健康”和“慢性病主题日宣传活动”四项行动,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1.我县主要媒体要设置固定宣传专栏,户外设立宣传广告牌,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2.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每年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8种及以上健康教育资料模板和核心信息。
  3.村(居)委会为居民开展健康讲座和咨询,设立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栏,发放慢性病防治相关宣传资料,普及慢性病防控基本知识和理念,建立和完善社区健身活动场所。
  4.学校为学生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利用家长会等形式举办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等知识讲座。
  5.政府组织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并参与宣传日活动。
  (六)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面向全人群,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广简便技术和适宜工具,提高居民自我管理健康的技能。
  1.政府组织、多部门参与,广泛开展包括运动会、体育比赛、表演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健身活动,鼓励群众广泛参与。
  2.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建设有利于身体活动的支持性环境,组织职工开展群体性健身活动,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
  3.推广食品营养成分标签,鼓励并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食品,通过健康教育宣传合理膳食的知识,科学指导人们合理营养、平衡膳食。
  4.政府部门带头,全社会开展控制吸烟行动,积极创建无烟公共场所、无烟单位,营造良好的公共场所控烟氛围。
  5.按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标准开展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健康餐厅(酒店)建设活动,以葛天公园、迎宾公园、清水河广场现有设施作为基础建设“健康主题公园”,以健康步道、健康知识宣传栏、健康小屋(健康加油站)、健康一条街等形式开展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
  (七)重视慢性病高危人群,采取预防性干预措施。慢性病高危人群包括超重肥胖者、血压、血糖、血脂水平升高者和现在每日吸烟者,重点工作是及时发现高危人群并实施管理,进行健康指导。
  1.全县各单位定期为职工提供健康体检,及时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在有条件的场所如单位、药店等建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配置体格测量简易设备。
  2.各级医疗机构落实35岁及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提供测量身高、体重、腰围、血糖等服务。
  3.对超重肥胖、血压正常高值、糖调节受损、血脂异常,每日吸烟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实施管理和健康指导。
  4.开展以儿童为重点的口腔龋齿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患有龋齿的儿童及早进行充填,开展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工作。
  5.开展主要恶性肿瘤的早诊早治和筛查工作。
  (八)加强基层慢性病防治,规范慢性病患者管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加强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提高居民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率。
  1.通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掌握辖区居民主要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对高血压、糖尿病病人进行规范管理。
  2.建立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慢性病管理效果评估。
  3.强化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推广“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模式,针对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康复期等慢性病人,以村委、居委会、工作场所等为单位,组织患者学习慢性病知识,交流防治经验,逐步提高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能力。
   三、部门职责
  (一)县卫计委:负责牵头制定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技术指标、督导考核标准,将慢性病防控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核心内容,组建慢性病专业防控体系,加强防控队伍人才培养,提供宣传、培训、管理、干预等项目的技术支持;开展各类监测调查、社会诊断、筛查建档、随访管理、技术评估等工作,负责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分析等;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相关任务指标。负责健康教育知识宣传,组织开展“世界卫生日”宣传活动,督促各乡镇、街道、村委会和相关单位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和健康知识长廊。
  (二)县发改委: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慢性病防控能力建设,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基本条件。
  (三)县财政局: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做好示范区建设有关经费保障,审查资金的分配投向和效益,及时落实经费并对款项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为示范区创建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四)县爱卫办:负责做好全县无烟单位创建工作,并做好相关督导工作。
  (五)县教体局:负责指导学校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开设慢性病相关健康教育课;利用家长会等举办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等知识讲座;结合学校实际,设立师生健康保健室;制定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落实学生课间操健身制度;按照健康学校标准建设5个示范学校,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适应症儿童的窝沟封闭、龋洞充填等工作。
  (六)县文广旅局:将慢性病防控宣传内容纳入公益宣传计划,制定媒体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坚持经常性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保证一定的宣传频度和深度,引导群众树立健康的生活方式,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示范区创建工作相关任务指标。
  (七)县公安局:通过户籍管理系统,提供人口基础资料和居民户籍注销信息,协助卫生部门开展居民死因调查分析。
  (八)县人社局:完善城镇职工、居民参保人员的慢性病医疗保障机制,出台相关政策将慢性病医疗救治费用纳入医保范围,协助卫生部门开展心脑血管事件和肿瘤调查登记工作。
  (九)县民政局:进一步完善贫困慢性病患者及家庭的救助政策,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要及时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死因监测漏报调查工作。
  (十)县综合执法局: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卫生日”宣传活动。
  (十一)县住建局:加大健身活动场所建设力度,设立户外大型宣传设施,营造全民健身氛围,将建立居民健身场所、宣传栏和健康教育活动室列入城乡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按照健康主题公园标准在葛天公园、迎宾公园、清水河广场建设3个主题公园(每个公园涵盖1条健康步道)。
  (十二)县工商质监局:引导食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开发、生产、销售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食品营养标签比例不低于50%,群众膳食标签知晓率不低于30%,根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要求,组织大型商场、超市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宣传活动。
  (十三)县总工会: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每天工间操时间不少于20分钟;引导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健身活动,定期为职工开展健康体检、高危人群筛查等工作;督促各单位为职工提供健康、安全的生产、工作环境。
  (十四)县交通运输局:积极参与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在各类客运车辆、车站等公共场所区域广泛宣传慢性病相关知识,扩大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覆盖面。
  (十五)县药监局:积极推广食品营养标签相关政策,定期对餐饮业管理者和从业人员进行健康膳食知识与技能培训,按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食堂(酒店)标准,建设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酒店)各5个。
  (十六)县统计局:提供全县人口数据、经济数据、社会情况等资料,协助卫生部门开展各种监测数据信息的收集。
  (十七)县工信科技局:提供慢性病防控相关的科普宣传资料。
  (十八)县妇联:负责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妇女群众健身活动,鼓励妇女广泛开展健身活动,配合卫生等有关部门开展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的早诊早治筛查;联合卫生部门开展“健康厨房”创建工作;协助开展妇女预防慢性病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十九)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健康保健相应配套设施,积极开展职工健身保健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单位建设活动,制定并落实工间操制度;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离退休老干部成立“健康联系小组”,交流传播慢病防控知识及做法。
  (二十)各乡(镇)政府:制定本辖区健康生活方式活动计划,指导村(居)委会建立和完善健身场所,健康教育活动和宣传栏,负责本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活动和督导落实;积极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按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单位、健康食堂、健康餐厅标准各建设1个,在本辖区组建1个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慢性病的基线调查、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9月底)。成立宁陵县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相关资料,召开创建示范区工作动员会,部署各项工作任务。
  (二)实施建设阶段(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底)。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分解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对各单位的指导和督查工作。整理各项目资料,向市卫计委申报创建省级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三)自查迎检阶段(2018年3月至6月)。全面做好自评报告、档案材料、影像资料、迎检现场等准备工作,迎接省、市评审验收。
  (四)长效实施阶段(2018年7月至12月)。巩固示范区创建工作成果,根据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要求,进一步拓展工作内涵。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宁陵县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工作协调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并设有联络员。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联络员会议(领导小组会议至少一年一次,联络员会议至少每季度一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委,负责工作规划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
  (二)经费保障。将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工作长久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督查评比,落实各项措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作为本单位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创建工作的督查力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rjQ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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