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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加快政府采购支出进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来源:宁陵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5-26 09:05:49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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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5日,县财政局召开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会议,要求加快政府采购支出进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财政局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要及时下达政府采购项目指标,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在年度预算草案经人大审议通过后一个月内批复各单位预算,同时将部门预算安排的经费指标(含政府采购经费)下达各预算单位,避免出现因预算指标未及时下达导致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延迟的情况。

  会议强调,要提升工作效能,加快资金支付进度。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预付款项比例、付款期限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应在规定工作日内足额向中标中小微企业支付采购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助力企业缓解运营困境。


终审:宁陵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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