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通告
近日,青岛市出现多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为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措施,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告如下:
一、9月27日以来,凡自青岛来宁返宁人员、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14日内曾在青岛市胸科医院就诊(含探视、陪护)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相关情况,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和居家隔离观察,主动配合当地政府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青岛来宁返宁人员的摸排,按照原来渠道每天上报,并及时采取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三、自10月13日起,青岛来宁返宁人员动身前应提前24小时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必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自青岛市返宁来宁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并主动告知前2周生活轨迹,就医过程务必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各医疗机构要强化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管理,严格落实发热患者、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措施。
六、建议全县居民近期如无紧急必要事情,不要前往青岛市洽谈工作、旅居、探亲访友、就诊等。如确需前往,请务必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并做好出行个人防护;从青岛返回宁陵后,应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七、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全县广大居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
八、欢迎广大居民对中高风险地区返宁来宁人员未进行健康管理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电话:12345 0370-7811813
宁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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