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公告公示
2018年,上级下达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及县级配套共29359.8万元,现将基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省财政专项基金27532万元
2、市级财政专项基金729.8万元
3、本级财政专项基金1098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29359.8万元
二、分配原则及拨付渠道
按商政办【2016】145号文件要求进行资金支付,主要支出项目有:1、住院医疗待遇支出,2、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支出,3、普通门诊医疗待遇支出等。拨付渠道:1、在具备即时结算条件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再由经办机构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2、在不具备即时结算条件的,由参保居民先行垫付,出院后在规定时间内由经办机构提交必要资料按规定报销。
监督电话:0370-7838660
宁陵县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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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单位) |
建设内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1 |
城乡医疗保险基金 |
各级医疗机构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报销(中央) |
21207 |
人社局 |
2 |
城乡医疗保险基金 |
各级医疗机构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报销(省级) |
6325 |
人社局 |
3 |
城乡医疗保险基金 |
各级医疗机构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报销(市级) |
729.8 |
人社局 |
4 |
城乡医疗保险基金 |
各级医疗机构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报销(县级) |
1098 |
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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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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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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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webl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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